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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公民观察:无法获得职业病诊断 四川37名尘肺病人集体维权

2017年05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116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丽福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四川凉山州的37名尘肺病人5月15日集体前往凉山州疾控中心,希望获得职业病诊断及法定待遇。但他们被告知,没有镇政府盖章不可能进行诊断。37人失望而归,前往州委信访局集体维权。有评论认为,疾控中心的做法违反了中央出台的有关规定,是不作为、乱作为。

在中国,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2014年全国职业病报告》中指,中国有70多万尘肺病人,而据民间组织的统计,这一群体的数量在600万人左右。2016年,尘肺病占职业病的80%以上,死亡率高达22.04%。而尘肺病人若想享受国家的相关待遇政策,必须先进行职业病诊断。

关注跟进凉山州尘肺病人案例的网民“乐山何兵”向本台介绍说,凉山州的37人都属任职企业主体已不存在的尘肺病患者,按照中国相关的条文规定,企业主体不存在,由当地政府基层核实,出具证明职业史,可获得疾控中心的诊断。数天前,37人前往地方政府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政府一领导在致电凉山州疾控中心后表示,不用签字盖章就能进行诊断。不过,15日上午,37人从老家千里迢迢赶到凉山州疾控中心后,得到的却是不同的答复。

他说:“今天早上到疾控中心得到的回复是,没有手续和材料不能做诊断,不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然后,他们觉得被镇政府欺骗了,打电话要他来给大家签字盖章,被拒绝。被拒绝之后,他们就去了凉山州的信访局,去了之后得到的回复是,回去做材料,做完材料再去凉山州疾控中心依法做诊断。目前就是这样的。”

“乐山何兵”告诉本台记者,早在2013年,他就已经开始关注这些尘肺病人,并且也提出过类似的建议,当时地方政府表示不需要有职业诊断也可获得同样的待遇,将这些病人敷衍过去。不过,四年来,他们发现,自己得到的补偿远远不及拥有职业诊断的患者,于是开始走上维权之路。

为解决尘肺病问题,2016年1月,中国国家卫计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要认真做好尘肺病诊断鉴定工作,完善保障机制,有效落实尘肺病各项保险待遇。

不过,长期关注尘肺病问题的“大爱清尘”志愿者刘建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文件并未在地方上获得很好的落实,而凉山州疾控中心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

“2016年1月22号,国家十部委出台了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了相关诊断机构和当地有关的行政部门应当履行自己义务,解决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现在这个疾控中心以没有镇政府的盖章为由,拒绝他们的诊断,是没有理由的,是站不住脚的。国家十部委出台这么一个通知,目的是好的,但是到了各地方,对他们来说是一纸空文。今年4月份和2月份,我都去四川(帮尘肺病人)做了这个工作。但他们(地方相关部门)直接告诉我,你这是国家法律,我们还有地方法规,不能用国家法律套我们地方法规,这个东西我们听都没听说过,更不会去落实。”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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