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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国民主党人观察:綦彦臣:上访未果人已死——兼忆“七〇九事件”后的一些遭遇

2017年05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211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宪文转自中国人权网

自2015年初,国家政治急剧向坏的方面发展,尽管我没能预测到发生“七〇九事件”,但是通过观察与深度接触访民,知道以后上访就更访不出什么了,所以,我不再接受新的维权求助,集中精力扫尾。

在扫尾过程中,我决心中断对回族老人曹玉发的多项维权帮助。具体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政府方面态度十分蛮横,而老人家又回护前者;第二是在已经是额外负担的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方面变相刁难我。此事中断了之后,我没有了曹玉发的信息。

一、被上访磨死的王希才

今年四月上旬,有一位年长的刘姓回族女访民带一位女访民(汉族,姓徐)到我家,让我帮着“看看材料,出出主意”。闲话中,刘姓访民谈到曹玉发的情况,说“曹老头儿死了”。说到底,还是曹老头儿把刘姓女访民领进我家的,事前也没跟我说。我没责怪她,毕竟“上访磨死个人”,这在访民眼中不算奇怪。

确实,我曾帮助过的年长访民王希才就是被上访磨死的。起初,律师撮合他与法院合作,去广东执行一个他胜诉的民事判决。事情办得有些眉目,王希才被打发回来。但是,后来法院的人变了说法,称“一分钱也没执行回来”。王希才不信,几次催要,但法院方面有时说给他一小部分,有时又回到“一分我也没执行回来”的说辞。无奈,王希才从2006年8月开始上访,到2013年,他已经“八年抗战”。也就是这一年,我帮他维权,替他写了十几份材料,复印也有上百份,陪他去的地方从市政府到街办处、从政法委到信访局,不一而足。

虽然执行款一分没要回来,但政府把他和老伴的农村户口转成了城市的,给了一套小面积的经济适用房,也给两人办了低保。政府人士说:这是出于政府的社会责任,“与法院的对错没关系”。因此,王希才接着上访,不但希望要执行回款的估计额四十万元,还要求补偿这些年的利息。最终,他的要求不仅无果,还因常年疲惫奔波,患病去世了。

二、对常务副市长简单三问

曹玉发是我知道的第二个“上访未果人已死”的访民。初接触时,他已经八十多了。他上访的事项有三:其一,回民曹家祖坟被开发商强行夯掉,国土局视而不见;其二,身份证年龄有误,差八岁,影响了其退休待遇,但街办处与公安局都不给处理;其三,法院对他的一宗民事诉讼立案推三阻四,没有说法。

此案,第二个事较小。经过我与他所在街办处书记、维稳办负责人谈判,及与发证机关交涉,最后办妥。这算是对老人的些许安慰了。

关于第一件事。我到北京见了国家民委的信访接待人员,其称我此前寄来的代访信件已转到河北省。而后,河北省民委说转到沧州,沧州方面则说问题到了泊头(我们这个县级市)。为此,我与曹玉发在2015年7月14日到了泊头市信访局,主要接待人是时任常务副市长时某(回族,现已调任沧州纪检机关)。谈话非常不愉快,时某阻止我说任何话。此前还有一个小细节:我们来到谈话室,时某的秘书从里面出来,劝曹玉发先回去,原因是老人家与时某是老表关系(都是回民),时市长一定会给予特别照顾。然而,曹玉发不信那一套,一定要按序进去。老人家文化程度低、年纪又大,说不清楚;我代老人家陈述,时某坚决不允许。于是,我请求问三个简单问题,时某准许。

我问:“今天是不是泊头市人民政府领导接访?”

时答:“是呀。”

我问:“你在市政府是什么职务?”

时答:“常务副市长。”

我问:“你贵姓?”

时答:“姓时,时间的时。”

三问后,我起身,收拾面前摊开的资料,出屋。我回家一个小时后,曹玉发追了回来,说:“你把时市长弄了个烧鸡大窝脖儿。你走了,他把信访局的、监察局的骂了一通。问谁把你放进来的。”

三、酒后的嫖局

我耐心听曹讲了大约一刻钟,最后他说:“彦臣呀,你得答应我一个请求:一年内,别把你窝时市长的这事儿给写网上去。”我答应了老人家。时某的蛮横态度,让我判断出了“七〇九事件”后接访政策大调整。此非主观臆断,因为数日前,也就是“七〇九事件”的次日,一位几乎没什么来往的发小找上门,要我去帮他选电脑及调试网络。之后,他召集另三位发小一起去喝酒。

酒喝到差不多,一位与公安方面有很好人际关系的发小对我说“再多管闲事儿,公安局就弄你!”我也不示弱,在酒桌上就给顶了回去。四个人很尴尬,就灌我酒。还有,那位上门叫我选电脑发小与公安方面也有关系,总之他们是协商好了,要训我。

酒后,他们建议去找个洗浴场所每人“打一炮儿”,费用不让我掏。我没明确拒绝,但思忖如何脱身。到了他们说好的地方,恰好楼顶储水罐临时崩坏。到第二家,老板可能看我是生面孔,比较警惕,说“暂时没人儿”。我借故接手机,把洗浴手牌扔柜台上,溜掉。

假如当天,我真醉到失控,嫖了,难免有“录像伺候”或手机拍照,

即不如此,他们也有了把柄。

中国有多少“上访未果人已死”

再说曹玉发的第三件事。此案由我代理进行民事诉讼。我们到了法院,立案手续很快办完——把关法官卖人情,说是看我去了才给立的,云云。但半月后,审理法官径自给我打电话,阴阳怪气夸了我一番后,要我提供被告方的下落。显然,这是变相刁难,我怎么可能知道被告的下落。我也不客气,给法院递交了《关于解除委托代理关系的告知函》。

这些年来,中国究竟有多少访民“上访未果人已死”?不得而知。但我所在的一个小小的县级市,我知道的就有王希才与曹玉发两例——这也算个样本数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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