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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公正运营观察员忻伟忠:异议人士谢福林状告上级 要求赔偿22年工资

2017年05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63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大纪元2017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湖南异议人士谢福林与原劳动单位耒阳市原种场之劳动关系纠纷,历经12年仍未获得解决。近日,他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工作单位补发22年的工资50万元以及养老保险金、医疗费和经济补偿金等合法权益。

谢福林告诉大纪元记者,他的工作单位耒阳市原种场法人代表郑宏周,因为搞房地开发,把场内的一千亩土地私自贩卖、转让,私自开发、独吞了数亿元现金。但是并未将职工作出分流或者下岗,又未支付职工工资,连基本生活费也没有。该单位却在未经谢福林签字认可的情形下,制作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他说,我们职工手上耕种的土地,全场有上千亩平整的土地,用具、住房及用房,办公楼等资产在场长手上变卖、转让了。就连走廊,过道,球场,公共厕所等所有空地都卖了,我什么都没得到。我的住房和基地强迫我重复购买。反过来用一张《通知》书又抢走我的“养老金”。

这一张2007年《关于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里面写着限我两天拿出24,779.8元应缴养老保险金,否则后果自负的警告,这是违法的,他没有按期给我们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更是违法。

福林是耒阳市原种场职工,工龄已达40年之久,从1995年到现在,他就没再领到一分工资。2004年9月,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单位作出的119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依法补偿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费与经济补偿金等费用,但他的合法权益并未因此获得补偿。时隔12年,他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对原单位元场长郑宏周的违法行为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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