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聪转自网易新闻4月23号2017
网易《热观察》 文|海鹏飞 编辑|徐至
近日,一则通知再次贴遍广州的各个小区:接上级通知,从2013年开始(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月改为3月、7月、11月。一年必须检查3次,检查到49岁或停经。
目前,全国有过亿育龄妇女使用宫内节育器(俗称“上环”),且相当比例为强制使用。虽无法律依据,但在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重压下,计生部门内部普遍存在上环指标、结扎指标的考核,各地“先上环再落户”、“先上环再读书”的现象也屡禁不止。
“一胎必须上环,二胎必须结扎”,这个广受诟病的“潜规则”、“土政策”,在全面放开二胎背景下,是否会出现松动?在国家鼓励生育的大背景下,有望出现改变。
一、“先上环再落户”其实没有法律依据
网易《热观察》梳理发现,虽然强制上环与子女入户挂钩并无法律依据,但先上环再落户的情形在国内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近年,山东、福建、江西、广东、湖南等二十多省市均有大量网友发帖质疑:给新生子女上户口时均被要求提供“查环(上环)证明”,且没得商量。
2012年12月,广州市计生局局长曾公开表示,避孕方式有上环、结扎、吃药、使用避孕套等四种,会让市民在充分知情下自由选择,“合法生育的小孩上户口是无条件的。”但在广州一些街道社区,“一胎上环、二胎结扎”、“先上环,再落户”仍被强制执行;从化、花都、黄埔、南沙等地均有市民投诉:新生儿登记入户,需要携带母亲已上节育环的证明,否则孩子就入不了户。
计生标语不仅写在墙上,现实中不少地方强制执行。
在实践中,“计划生育证明”也被偷梁换柱,被等同于“上环、结扎证明”。2015年1月,湖北十堰市有网友发文质疑:为何新生儿上户必须头胎上环二胎结扎?对此十堰市卫计委回复称,根据《鄂人口委[2009]22号》文的要求,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手续时,应严格查验申请人所在乡镇或街办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对相关乱象,《人民日报》曾评论称, “先上环,再落户”,表面看是一个于法无据的荒谬闹剧,背后折射的是当前计生工作困局。
二、“上环与入学读书捆绑,荒天下之大谬。”
目前,除“先上环再落户”外,“先上环再读书”在各地也不断出现。特别一线城市中针对积分入户的外来工子女,入学需提供计生证明,执行中往往变成提供查环、查孕证明。
2014年,《南方都市报》调查了广东全省各地市、区一级新生入学规定和通知发现,21个地级市中至少还有13个仍然把计生证明作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珠三角的东莞、佛山、深圳、珠海、中山等市出台的进城务工子女新生入学办法,都要求提供计生证明。而此所说的计生证明,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成为“查环(查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