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银转自搜狐网
针对重庆市渝中区一餐饮店老板赵先生所称的“2月18日因餐车摆放与城管发生冲突,被城管打伤”,4月19日,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解放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已对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涉事执法人员予以辞退,这3名执法人员与赵先生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赵先生提供的病历。
赵先生称,他在解放碑邹容支路经营一家名叫“香丫丫”的餐饮店。今年2月18日上午8点多,几名城管执法人员走到店门前,要求他将餐车往里挪。在移动餐车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随后,他在被带往执法大队办公室的途中遭到殴打。
4月19日,解放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事后,解放碑管委会和公安机关共同调查查明,该店近一年多来长期出店占道经营,执法队员曾多次上门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劝导,但赵先生对执法队员的宣传劝导不予配合,依然占道经营。事发当日,执法人员已明确告知赵先生占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赵先生对执法人员的劝导不予理睬,继续售卖餐食,并谩骂挑衅执法队员。执法队员遂暂扣其餐车并通知赵先生到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处理。在去往办公室的电梯内,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赵先生和两名执法队员受伤。
根据赵先生提供的一段电梯轿厢内部的监控视频显示,赵先生进入电梯后,被一名城管推了一下。赵先生不满,用手指着该城管,也推了他一下。随后,双方在推搡的过程中扭打在一起。
赵先生提供的一份《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其头枕部可见长约3厘米的裂伤,伴出血,颈软,右手拇指肿胀压痛,活动稍受限,左大腿稍肿胀压痛;解放碑管委会提供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受伤的队员左眼睑肿胀伴皮下血肿、视力下降、眼挫伤。后经法医鉴定,3人均为轻微伤。
上述解放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事发后,管委会立即对3名涉事队员作出停岗处理,并赓即要求执法大队开展工作纪律作风专项整顿。2月21日,渝中公安分局大阳沟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解放碑管委会分管领导和执法大队长对因冲突造成赵先生受伤向其表示了歉意和慰问,并表示解放碑管委会已经对三名涉事队员作出了停岗和停发福利待遇的初步决定,待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将作出严肃处理。
3月7日,赵先生向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了230余万元的行政赔偿申请。3月21日和22日,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分别依法对赵先生和三名涉事执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公安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后,解放碑管委会对3名涉事执法人员予以辞退,扣除当班中队长、副大队长的当月绩效,责令当班中队长、副大队长和大队长在全委大会上作出检查。针对赵某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