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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河南一政府授意千人强拆 濮阳市一家七口三小时家破人亡

2017年04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276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博迅网
中国新闻报郑州特稿 2016年12月9日凌晨5时至7时,河南省濮阳市出动公安、消防、特警、华龙区城管局等1000多名人员,动用40多台翻斗车、4辆爆破重型机械、及数辆吊车和铲车,对位于濮阳市体育广场北侧谷同强一家七口居住了20多年的房屋进行围堵,当场捆绑谷同强近80岁的老父,并扔上铲车强行拉走,其母见状不堪屈辱,喝下毒药后身亡······

谷同强位于濮阳市体育广场北侧的房屋,建在老宅基地上,是当地东白仓村委给谷同强划的宅基地,此前,东白仓村委村集体,曾出具相关证明,表明此处是村民谷同强的宅基地,村集体主要领导也联名签字,并证明是谷同强的老住宅。

老住宅年久失修,屋顶的瓦片曾脱落。为了改善居住环境,谷同强就前后对老屋进行了两次改造修缮,第一次于2000年修缮,第二次于2015年11月。由于以前是农村的宅基地,现在是城中村,像其他村民盖房一样,谷同强也没有办理建设手续。

谷同强在2015年修缮住宅时,并没有拆原来房子,只是在周围重新做了建筑基础,盖了四层。期间,在房屋建设中,当地政府主管单位从来没有进行干涉和过问,在建设后直至强行拆迁前,也没有人和谷同强协商,谷同强更未接到过书面拆除催告通知书,也没有接到任何强制执行的决定书。

但是,当地政府人员欺上瞒下,在建设中和拆迁前,不做制止和协调的工作,践踏法律和破坏政府形象,却恶意酝酿这起惊人的政府违法暴力拆迁事件。

房主:强拆后一家七口家破人亡

2016年12月9日,河南省濮阳正值隆冬,凌晨的气温零度以下,突如其来的拆迁人员破门而入,将谷同强一家老小7口从睡梦强行拖出房屋。由于谷同强尚未成年的两个孩子未谙世事,以为遭遇强盗,谷同强爱人见状只能瘫软在地嚎啕大哭,谷同强大女儿见拆迁人员将其院子堆放的租赁设备一车车拉走,试图阻止,被参与拆迁的公安、特警等组成的强拆人员排成的人墙隔离。谷同强看到家人恐惧的眼神和的泪水,心如刀绞。

而另一边,谷同强近80岁的老父亲为了阻击强拆,也被便衣警察捆绑扔上铲车强行拉走。其母看到多年信任的党和政府,竟采用这样的手段毁坏自家的房屋、侮辱自己的丈夫,实在是悲愤交加地不能自已,喝下了毒药。面对突来的人祸,谷同强忍辱负重,立马送母亲去医院抢救,然而毒性太强,医生也未能挽住其母的性命,悲伤的谷同强擦洗其母亲身体,看到母亲黑青的胳膊和后背,医生痛心说,是其母喝毒药身亡的症状。

房主:千万财物被毁政府理由牵强

谷同强这处住所,既是全家的栖身之地,也是谷同强从事建筑设备租赁的经营场所,并有合法的经营手续。而在非法拆迁中,不仅拆除了所谓的违建的新建筑,连楼下谷同强住的了20多年的老房子也给砸踏,屋里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具全部砸毁外,还将谷同强用于出租的建筑材料、钢材、钢管及其他建筑设备等价值1000余万损毁,大量出租的建筑设备当垃圾强行拉走。

谷同强见自己一家人辛苦积累的合法财产被强拆人员当废品一车车拉走,恳求留下,但蔡文峰说要交5万元才可以,无奈才通过村委会干部将这笔钱交给了陈善花。

为什么自己的住房和经营场被突然强拆了呢?随后,他才了解到,2016年12月5日,濮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出具的拆除违法决定书,12月9日就进行了拆除,其公示里居然显示违法拆迁主体不详!对此,谷同强非常气愤,他在此居住了20多年,工作和生活都在这里,政府工作人员完全在他的家里就能找到,也可以通过村委会找到他,怎么可能找不到违法主体呢?

政府:亲点谷同强房屋强拆

“为何要酿起这场悲剧?为何要搞得我家破人亡?”面对这些问题,谷同强只能从深挖背后的原因。

据了解,谷同强所在的濮阳市,原是巨贪谷俊山的老家。多年前,开发商先后出资给政府上亿元用以强拆,政府以公共利益建公园为名先后征用谷同强所以村集体土地800多亩,建七星广场,后更名为奥特莱斯。但其中500多亩,却都变成了房地产开发,剩余的300多亩土地中,村民用30多亩地自建了两个大棚,以卖家具赖以生存。为保护开发商的利益,政府多次试图非法强拆,村民被迫只得集体上访,使他们都没有得逞。

尽管谷俊山倒台了,其家族势力还在,其家族利益的开发商集团在当地盘亘已久,他们在当地善于官商勾结,鱼肉百姓。随后,政府出面又试图非法拆迁谷同强所在村村民自建的两个商场,但谷同强并没有配合。尽管“强拆”已列入国家明文禁止的范围内,但为了杀鸡给猴看,河南省濮阳市有关主要领导却以权代法,竟授意濮阳华龙区委副书记蔡文峰及政府官员陈善花在现场坐镇指挥强拆。

据参与强拆的警察透露,他们接到的政府指示,并不是强行拆迁谷同强家的房屋,是强拆离他家住处不远的敬老院,但拆迁时,为何成谷同强家的房屋,他们也感到不解。而濮阳市政府有官员透露说,早在2016年春天,谷同强居住的地方。就被濮阳市委领导亲自点了,这次强拆是市委领导亲自交办的。

律师:政府领导已涉嫌违法强拆

谷同强被强拆的这处老房子属宅基地,面积是六百八十多平米,还有30多棵大树,直径50多厘米。

目前,谷同强住宅被强拆的地方,已成为政府租地所建的80多亩绿地公园项目,由东白仓村民和中原路办事处签订协议,部分建筑物已经给予了补偿。其中近邻谷同强的养老院,补偿为近2000多万。但政府和附近村民签订的租地协议却让人备感蹊跷。对此,法律专家认为,签订租地合同是以租代征,国家禁止以租代征,属于违法用地,而巨额的租地款,钱从哪里来,政府又通过什么渠道补偿给村民让人匪夷所思。

与此同时,法律人士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在土地征收领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中规定,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

除此,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强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加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也规定,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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