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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腐败观察:江西南昌市限购:有房不得再买 包括二手房

2017年03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67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博讯网
来源:澎湃新闻

3月30日晚,据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出台了最新的房屋限购细则。

文件内容显示,南昌县的限购范围为:雄溪河以东、迎宾大道以东、莲塘大道以西,昌南大道以南,银三角立交桥以北的区域。除此之外的地区并不在限购区域。这也就是说,南昌县除了莲塘以外的地区,其中的一整片象湖新城是不限购的。

限购措施显示,在南昌县限购区域内,暂停向在南昌市市区限购区域及南昌县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南昌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暂停向在南昌市市区限购区域及南昌县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南昌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

这也意味着,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非本地户籍,最多只能在南昌县限购范围内购买1套住宅。

另外,文件规定,在南昌市市区限购区域及南昌县限购区域内无住宅的非南昌户籍居民购买限购区域内住宅,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南昌市全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证明,补交、补办不予认可。

南昌县隶属于江西省南昌市,在南昌县之前,南昌市已出台了严厉的购房政策。3月8日,据南昌新闻网报道,南昌市将加大住宅限购限贷力度,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补缴)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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