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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黑龙江省暴政观察:《黑龙江法制报》姓党也姓黑:总编不倒翁

2017年03月29日 综合新闻 ⁄ 共 608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高宝强转自博讯网

作者:石道来

北春编按语:此文揭露《黑成龙江法制报》的腐败问题,并勇敢地提出党媒姓党的问题,目前国内许多媒体人不愿抹着良心跟着姓党拍案而起,为自己维权,也为人民维权。

2016年1月24日,黑龙江省直机关纪委的2名工作人员找《黑龙江法制报》(一下简称《黑报》)多名员工谈话,调查总编王伟的一系列腐败问题。1月29日,王伟在报社员工大会上突然宣布:“如果我离开报社,编采工作由孙总编(副总编)负责。”接着,他开始不点名地谩骂举报人,大家都听出是在骂副社长王玉鑫。王玉鑫按耐不住,说自己不是举报人,两人指着鼻子对骂,摆开动武之势,后被员工拉开。此后墙倒众人推,目前有7封不同人写的举报信已投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其中原《黑报》理事会主任张健实名向黑龙江省纪委举报王伟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贪污受贿、卖记者证、滥发奖金、公车超标、聚众赌博等多方面的腐败问题。3月7日上午,省直机关纪委调走了《黑报》多年的财务账本。当天下午王伟没有到报社,有人说他已被停职审查,有人说他住进了医院。3月22日,举报者张健告诉报社员工:“我的举报信得到省纪委书记批示,省直机关纪委已经正式立案。”

10多年来,《黑报》员工不断举报王伟的腐败问题,国家新闻出版署派人来调查过,黑龙江省也成立过联合调查组,但都被王伟摆平了。原《黑报》编辑部副主任黄秀辉因参与举报王伟受到打击报复,被逼出报社,他曾以《我的忏悔》为题在博客上揭露《黑报》的黑暗,被网友广泛转发。近几年,报社多名员工给在广东打工的黄秀辉打电话,要求他回来一起继续举报王伟,但都被他谢绝,他说:“王伟是一个不倒翁,除了习近平批示以外,谁也告不倒他,秦香莲的举报信总是被转到陈世美的手里,黑龙江查他等于老子查儿子,一定会不了了之,我已经服了。”

黑黑的土地,黑黑的父母官,还有黑黑的报纸。《黑报》到底有多黑?综合黄秀辉等人在网上的多篇贴文及其他《黑报》员工透露出的情况,完全可以看出,《黑报》根本就不是社会的监督者,而是社会黑暗势力的一个卑鄙无耻的同案犯,这个同案犯披着高尚的外衣,一方面营造着虚假的正义,另一方面又在传播着真正的黑暗。

一、巫术式的敲诈路线图

王伟经常在编采周会上教授新闻敲诈技巧,副总编辑张京生把王伟的新闻敲诈技巧总结为:“你不操他妈,他就不叫你爹!”

2010年7月1日是党的生日,王伟向党献了一份厚礼。他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的全国地方法治报社社长(总编辑)会议上,为处于困境中的全国法治类报纸传经送宝,公开介绍了《黑报》新闻敲诈的先进经验和技巧。他恬不知耻地对着麦克风说:“多年来,黑龙江法制报牢牢占领、巩固并扩大本省政法‘根据地’,围绕‘法’字办报、发行和创收。办报整体布局、栏目设计、专题策划、稿件采写都突出‘法’的特色,日常报道中加强与政法各单位联系。同时,舆论监督这个工具要用好,还要用巧。”2010年7月2日的广西《法治快报》在王伟介绍经验的报道中,省略了王伟介绍的具体敲诈技巧,但《黑报》的先进经验已经在全国开花结果。

《黑报》是怎样“围绕‘法’字创收”和“把舆论监督这个工具用好和用巧的呢”?

《黑报》的敲诈技巧是流水线作业,既有巫术式的模板,又有“科学”的流程,形成了一幅完整的新闻敲诈路线图:第一步,投诉人同意给记者拿“路费”,或买一个黑报《理事证》,或订阅一定数量的报纸,或拿一定数量的“赞助费”,王伟通过选题;第二步,记者调查,与投诉人同行、同吃、同住;第三步,记者甩开投诉人,带着稿件直接见被调查人“征求意见”,或找当地宣传部或在当地“有头有脸的人”作为“中间人”向被调查人“透风”,并通过“中间人”讨价还价;第四步,在上一步无效的情况下,记者在稿件上附上高笺,由王伟签上“请被监督单位领导阅”的字样,记者把稿件拿给被监督单位领导阅,同时给该领导留下王伟的电话号码,或提示当地哪个人与王伟关系密切。第五步,谈判成功后,记者带领“中间人”或被监督人到报社财务室交“宣传费”、“订报费”等各种名义的封口费,同时告诉投诉人省委宣传部为维护社会稳定下令不准发稿,如果投诉人要“闹事”要回赞助费,就印一份假《内参》给他;第六步,如果被调查人不在乎、不买账,就把稿子见报,并写上“本报将跟踪连续报道”,逼被调查人破财免灾。

《黑报》记者的批评稿件在四种情况下可以见报:一是投诉人拿了赞助费,而且比被批评对象拿得多;二是某领导的亲属和朋友有冤情,指示报社帮忙;三是遇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调查对象,敲诈失败,为维护自己的“牌坊”不得不发表;四是对报纸发行摊派不力的地市和单位进行报复,起到发行震慑作用。因此,出卖投诉人是家常便饭。王伟要求编辑对批评稿件不能在当天编发,特意给说情者留有时间,拿投诉群众的利益做“有偿不闻”的交换条件和敲诈工具。

安徽农民王士祥在十多年时间里不间断地向有关部门控告《黑报》出卖他并使他遭牢狱之灾,要求追究王伟的法律责任。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他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多篇控告帖子。

2001年8月,王士祥到《黑报》投诉五常市公安民警设嫖娼陷阱,王伟派记者暗访证明情况属实,并向五常市公安局领导通报,但他们没有领会《黑报》的敲诈意图。调查稿件见报后,五常市公安局领导叫停“跟踪报道”,订了500份2002年度《黑报》,并交2万元宣传费,《黑报》用一个整版对五常市公安局做了正能力的报道,通栏标题是“人民满意的公安局”。

《黑报》收了钱后,五常警方立即把王士祥抓进看守所。拘禁期间,王受尽同监人的折磨,让他睡在水泥地上,用凉水浇他,经常殴打他,没吃过一顿饱饭,患上肝硬化和严重的结核性腹膜炎。2003年2月,全国清理超期羁押,省公安厅督察处的刘处长到看守所检查工作时,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王士祥。刘处长得知五常警方已经两次对王士祥报捕,检察院都做出了“不应该按犯罪论处”的决定。2月18日,王士祥被无罪释放,至此他被关押496天。为了讨回公道,他上访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并对违法警察进行查处。省公安厅纪检部门经过调查,将该案定为错案,由五常警方对其赔偿2400元,但对羁押期间患病的损失没有给予赔偿,也没有追究办案警察的责任。这期间,《黑报》不但没有为王士祥说一句话,还与五常警方关系更加亲密,每年都订500份报纸,几乎每期《黑报》都有表扬五常警方的稿件。

王士祥继续上访。2004年6月,他14岁的女儿在北京街头举牌“书法家教”,她做家教是为了解决父亲上访的车费、宿费和吃饭钱。她漂亮的毛笔字引起了一位路过的《人民日报》记者的注意,女孩诉说了父亲的“故事”,记者留下一句话“让你爸爸去找我”。不久,一份人民日报《内参》得到公安部的重视,将此案列为重点涉法督办案件,要求黑省公安厅在7月28日前结案。7月22日,省公安厅专案组代表公安机关向王士祥表示道歉,并给予王18万元的“经济补偿”。王“被平反”,省城各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角度是表扬省公安厅快速办理公安部交办的案件。《黑报》记者也拿到了公安厅的通稿,但被王伟枪毙了。

十多年来,《黑报》的新闻敲诈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成功敲诈案例数不胜数,类似王士祥的故事用长篇纪实小说也写不完。就在张建的举报信中,还提到王伟于2014年贪污了一笔5万元的“封口费”,牡丹江市公安局说这笔钱交给了《黑报》三江记者站站长杨宏军,杨宏军说交给了王伟,报社财务说没入账,王伟说他把钱又退给了杨宏军,这笔“封口费”下落不明。报社有人戏言:杨宏军退给了被敲诈的洗浴中心老板,老板退给了“小姐”, “小姐”退给了嫖客,调查结论为王伟是一位坚持正义的总编。

如果谁把《黑报》的敲诈案例写成长篇纪实小说,绝对有可读性,因为每个敲诈案例都充满了荒唐和荒诞。报社要提拔一个副社长,王伟提出的考核指标是敲诈50万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妇,经济与法编辑部主任范丽娜勇于挑战副处级岗位。她听说记者毕小凡正在写一篇批评佳木斯烟草专卖局局长的稿件,就告诉王伟一定要把稿件压住,防止毕小凡投给其他媒体。他连夜赶到佳木斯,成功敲诈烟草专卖局100万元,一夜之间实现了“处女梦”。一个苇河林业局的投诉人被吃了封口费的《黑报》出卖后,得到一份黑报《内参》,上面写抄送省委书记等多名领导和多个有关部门。其实,这份内参只印了一份,在不到800字的《内参》稿件中,竟有7个错别字和11个语法病句,省委书记怎能读懂?来报社投诉的群众,有理没钱莫进来,报社收了由宝泉岭农场7名投诉人凑齐的1万元宣传费,但记者的调查没有见报,农民们花1万元买到一份只抄送他们自己的《内参》。当投诉人问记者,为什么写好的批评稿不能见报,记者只有一个理由:“省委宣传部通知不能发”。他们把矛盾和仇恨都推到了党的身上,把党推向了人民的对立面。

《黑报》的新闻敲诈,是高举着正义的招牌,以产业化的组织模式,以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名义,明火执仗地进行的。这个群体与很多职业群体一起编织着社会的道德图景,已没有高尚可言。被敲诈的公检法机关从哪里拿钱?还是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在《黑报》,所谓的张扬正义、挞伐邪恶,不过是一个伪善的假象。新闻敲诈的邪恶要胜过一切社会邪恶,它增加了社会黑暗面的经营成本。一切社会黑暗无非是受到利益的驱动而为之,当面临被曝光的风险时,完全可以用赎买新闻的方式来加以化解,而这里赎买新闻的费用,最终还是在社会黑暗的经营利润中摊销。由于提高了黑暗经营的成本,社会黑暗面只能进一步扩大,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逼良为娼的创收指标

在《黑报》,从总编到通勤车司机,都有一个“创收记录本”,上缴每一笔“赃款”时,会计都会在上面记录一笔,并记载是否已经按30%提成、是否已经对超额完成指标部分进行了二次提成。

《黑龙江法制报创收管理方案》,给全体职工规定了创收指标,而且每次全国事业单位涨工资后都要按员工工资提高比例增加创收指标。王伟把这个方案叫做“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自己的工资自己解决。” 没有完成当月创收指标的编辑记者,只能开基本工资,得不到奖金,等完成后再给补发。年末完不成的,业务成绩再好也评不上先进和一等奖金,就连取暖包烧费也不给报销。广告部和记者站人员没有工资和奖金,完全靠提成养活自己。报社领导每周在职工大会上公布一次每个人的完成指标情况。

这个创收管理方案总则第一条规定:“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报对编采人员不下达创收任务。”但是,你接着往下看,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创收任务量化指标”,“本报版面、理事会费收费标准及奖金提取标准”,“创收进款后的奖金提成比例分配方案”,“超额完成任务奖”,“特殊贡献奖”······

在这样的规定下,采编人员不得不把精力用到搞有偿新闻和敲诈勒索上。为了完成任务,为了得到提成和奖金,他们尝尽了逼良为娼的滋味,姓党的报纸却站在了人民的反面!他们以帮助公检法机关完成“宣传任务”为名,到处要钱,只要给钱,什么样的稿件都可以发,什么样的单位和人物都可以表扬。在中央多家媒体及省城各家媒体集中曝光五常市一个欺行霸市的“酒霸”时,《黑报》仅为了2万元宣传费,竟然连续以整版篇幅表扬“酒霸”,把一个用打砸抢手段禁止五常市的超市和饭店销售外地啤酒的恶势力说成发展地方经济的先进典型。为此,《黑报》受到省委宣传部的通报批评。

《黑报》卖版面像卖猪肉一样,砍块论价,除了会议报道外,全是有偿新闻。报纸版面寸土寸金,能在报纸的一条中缝上给一个拿宣传费的法院安排30条工作简讯,字体象小米粒一样大,不拿放大镜认不出来。

《黑报》属于自收自支的市场化媒体,但它在市场上打着“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的旗号摊派发行,100%是公款订阅,无论在哈尔滨的报摊上还是在互联网上,都看不到《黑报》。它是一份周四刊对开四版的报纸,发行量1万份左右,几乎没有商业广告,只刊登一些治疗牛皮癣和性病之类的小广告。那么报社40多名有编制的员工和100多名聘用人员靠什么开工资,又靠什么完成创收任务的呢?除了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以外,《黑报》广开财源,开辟了多种创收路径。

1、卖记者站创收。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报业集团的子报不准单设记者站;报社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除记者站以外,报社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而《黑报》在全省成立了13个记者站挂牌营业,其中9个站长是社会无业人员,2个站长是国家公务员。

报社不给记者站一分钱的工资和办公经费,王伟给记者站下达了发行和创收任务,明确要求以批评稿件换有偿新闻和发行。记者站又设立分记者站,在社会上招聘一大批无业人员,搞1万元创收或发行100份报纸就可得到一个工作证。牡丹江市记者站站长在报社办了7个《工作证》,他又在王伟的同意下,在各区县办了分站,工作证不够发,又印了一批《采访证》。有些记者站站长“发财”后扩大再生产,买上轿车和微型摄像机,跟踪政法干警暗访,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一名站长在半年时间里,仅敲诈上高速公路罚款的交警就敲了4万元。一名站长以批评稿件威胁贫困县望奎县检察院订了100份报纸,检察院把报纸摊派给各乡镇党委书记······

多年来,报社员工不断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反映记者站的问题,但在上级过问后,王伟都是假整改,把记者站换名“工作站”,又换名“发行站”,后来又给“发行站”站长挂上了“黑龙江法制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的职务,最后,王伟把这些记者站的站长合法化,分批送到省新闻出版局进行新闻从业资格培训,给他们办记者证,使他们由假记者变成真记者,记者站站长以“驻地记者”的身份从事记者站工作。

2、发展理事会会员创收。

《黑报》早年卖“法律重点保护单位”牌子,卖臭了以后又卖“黑龙江法制报理事”,一个理事会员年费3000至一万元。编采人员拉来理事,按进款额多少提取奖金,如理事进款3000元的,按30%提取奖金,4000元以上的按35%提取,6000元以上的按40%提取。不管你是小吃店老板,还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只要交了会费,不仅可以得到理事证,还可以成为特约记者,甚至可以得到工作证。

3、卖各种证件创收。

《黑报》常年面向社会卖《采访证》、《工作证》、《编委证》、《特约记者证》、《通讯员证》,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给钱就卖,每个证件1500元至1万元不等。一些社会人员靠代理批发《黑报》各种证件发财,在哈尔滨就有3个代理批发“商店”,在那里交钱填表后,就可以到报社领证。

编委会是报社的内部组织,但《黑报》向社会卖《编委证》。经济与法编辑部的一名记者曾把两个《编委证》以每个2000元卖给开“小吃部”的业主。因为卖的价格太低,副社长客义坤曾在员工大会上把这件事当笑话讲。可以保守地说,全省有2000多人持有《黑报》证件。各地警方经常抓到持有该报证件的假记者,哈尔滨市公安局反扒大队在公共汽车上抓到一个名字叫刘壮的小偷,其身上也有《黑报工作证》,经核实,是在《黑报》买的。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曾侦查《黑报》卖假记者证一案,但案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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