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云转自博讯网:
我亲属2008年失业,在2009年6至9月期间求职期间,被香港前英皇金融集团总裁林某钧(图一的“林先生”)、韩国人陆某根、香港艺人麦某青设立的天津公司,利用“炒金”诈骗近七万元。报案后,与其交涉时,在12月14日半夜有人在我屋门挂汽油桶、恐吓信,威胁要杀害我9岁独子。
即使该事件在2011年1月8日中央电视2台的《经济半小时》专题报道,《天津日报》、《新金融周刊》也作报道。多次报案,天津市公安局并没有对诈骗犯罪进行立案调查。派出所对恐吓信、汽油桶行政立案,但是多次催问,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受害人受到不断恐吓、骚扰,妻离子散。
涉嫌诈骗团伙包括香港人、韩国人、大陆人,诈骗服务器在香港。该团伙利用伪造的所谓“律师函”来恐吓受害者闭口。
这是中国多个部门不作为、渎职、腐败的典型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