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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八十三期 (2017年2月11日)

2017年02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228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从2017年2月3日(周五)到2017年2月9日(周四),本组从维权网、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权利运动等网站共搜集到27条人权迫害事件的消息(不完全统计),主要可分为以下8类:

消息性质 数量
任意逮捕、关押、失踪 4
公民维权与行动 12
酷刑和其他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5
侵犯住房权,强制征地拆迁 4
侵犯公民权 5
侵犯生命权 2
不公正审判 1
政府腐败、缺乏透明度 1

 

二,以上事件的受迫害者至少542人,已知姓名的包括以下34人:

胡青妹、关维双、王丽珍、黄琦、普尔雄、肖建華、姜建新、曾红卫、芮成钢、陕西汉中  访民陈艳群、无锡市 王英华、香港籍在京访民韩素华、广西北海市 许振秀、在京的维权人士王素娥、王清臣、赵振甲、季新华、张振敏、祝忠孝、焦丽霞、居小玲、闫春凤、重庆访民何朝正、陈君花、刘清华、周杨、阳政连、章菊华、谢异香、朱红卫、丁灵杰、赵振甲、王清臣、刘建军

三,以上这些人权迫害事件的责任人中,已知姓名的有以北京市长 王安顺 为代表的11人:

北京市长 王安顺

淄博市长 周连华

北碚区水土派出所副所长冯智

绵阳市长 刘超

济南市长 杨鲁豫

香港 行政長官 梁振英

山东省长 郭树才

四川省长 魏宏

洛阳市长 鲍常勇

陕西汉中城固县信访局局长 侯彦杰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水土派出所副所长冯智,向羽

 

四,本周民主党特别关注

1 刘正清律师:王芳案庭审情况通报

今天(2017年2月10日)上午9点开始开庭,中午1点结果。在庭审过程中,王芳始终表现出冷静、坚 强、优雅,对自己穿衣服声援'709'被捕律师及屠夫等人的行为理直气壮地坦然承担,但她并不认为是犯罪,反而还坚定地表示: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她的公民权利!为追求自由、民主、法制决不退缩、如有机会她仍会始终不渝地身体力行。法官对她说如果认罪可以轻判。王芳斩钉截铁地回答:绝不认罪!但涉及到别人的事,不管是有利还是不利,由于她只是一参与者,故她一概不清楚也不记得。

公诉方的量刑建议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针对合议庭提出律师可作罪轻、量刑情节进行辩护。我明确表示:"我是作无罪辩护,不进行罪轻辩护,也不就量刑情节辩护"。

在最后陈述阶段,王芳说:"公诉人说我只是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访民。我毫不讳言地告诉法庭,我之前确实是因强拆逼我走向上诉维权之路,但在维权上诉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的黑暗和不公。从而意识到只有自由、民主、法制才能消除这丑陋不勘的黑暗,感谢当局的丑陋将我从一个为追求自己合法益的访民推上一个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公诉人说屠夫、徐纯合等人与我没关联,但我认为关注别人就是关注自己,别人遭受的不公大家都不关注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我、他,也许明天就是法庭上的你们公诉人和法官!怎能说他们与我没关联,我关注就是犯罪呢?!"王芳还说:"感谢外界朋友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我方提出的非法证据问题,合议庭称待庭后评议才作出结论。没有当庭宣判判决结果。

刘正清 2017年2月10日

附录:王芳简介

1971年10月6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公交集团驾驶员,原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居民,强拆维权者,维权公民,“中国人权观察”举办人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2年末,曾因遭遇当局强拆而被迫迁居并上访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因关注社会活动而逐步成为维权公民;2013年1月,曾因前往广州市积极声援南周事件,而被广州警方遣返武汉;2013年12月4日,曾因赴江西新余围观、声援刘萍案,而遭当局迫害;2014年,曾因积极参与4.29苏州祭奠林昭、围观声援因5.17圣观法师武汉行而被当局抓捕的参与者、街头举牌声援维权公民赵枫生、声援河南郑州十君子、赴北京参与《中国人权观察团》的申请注册、在京举牌支持香港要求“真普选”、要求无罪释放被抓维权律师唐荆陵和所有政治犯、良心犯等活动,而备受当局打压、监控;2015年始迄今,因声援苏州的范木根而被警方拘留5天;因多次声援被当局构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尹旭安和参与声援庆安枪案事件,而被警方拘留10天,并遭酷刑虐待.

2015年7月25日,因再次参与声援情愿活动,与10数人穿着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随于7月28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警方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2015年8月8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9月15日,被武汉市警方正式逮捕。

 

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
2「六四天网」黄琦因病取保被拒 官称或有社会危险性(博讯网)

(法广RFI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两度因言论入狱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近月再因言论被羁押于看守所,其代表律师李静林透露,黄琦身患多种严重疾病,符合取保侯审条件,故此提出申请,但被四川绵阳市公安以条件不符和黄琦「可能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因患严重疾病而不宜逮捕者,可申请取保候审,但李静能未有在维权网报道内交代黄琦身患何病,而绵阳市公安局发出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亦没列明黄琦不符合什么条件。

中国非政府组织「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去年11月底被带走,其后于12月16日被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而逮捕,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

在1999年创办「六四天网」的黄琦,是中国互联网早期因网络言论而被入罪的公民,他数次被捕,两度入狱,分别在2003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监5年,以及在2009年因揭发四川地震涉及豆腐渣工程和协肋死者家属而被判入狱3年,罪名是「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两次都是刑满出狱。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暴政侵权动态观察组 孙艺、许英玉、梁奇、陈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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