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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公民观察:江西宜春农民工“出血热”死 台企赔五万家属抗议

2017年02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66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丽福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江西宜丰县一位农民工在工作期间感染流行性出血热疾病,于农历新年初一在宜春市医院病故。死者妻子对本台表示,她从湖北家乡赶来当地善后,但丈夫做工的企业只给5万元补偿金,她带着两个孩子无法生活,她与厂方交涉至今无果。据悉,当地近期已发生多起经鼠类传播的出血热病致人死亡的案例。

江西宜春市宜丰县维权人士黄先生对自由亚洲电台披露,在当地台资企业裕盛模具有限公司打工的湖北籍农民工陈金华,因在当地感染传染性极强的流行性出血热病毒,于1月28日身亡。他透露说,33岁的陈金华去年进入该厂工作,他死亡之后宜丰县社保局以企业48小时内未上报为由,不给认定工伤,工厂也不理,而当地已经有几例染疫死亡的案例,当局并未进行防疫。他说:

“当地的防疫站打电话给我们说,当地是疫区,然后问我们有没有打过防疫针,我们回复是没有。因为厂家没有告诉我们有这种疾病,需要打这种疫苗。然后就造成他得病。因为不知道这种病,他继续在工作岗位工作。1月24日晚上他已经上吐下泻了。25日自己去看病的过程中,医院对他说这是出血热症状,因为抢救无效,三天之内死亡了”。

陈金华的妻子王彩霞对本台说,他丈夫原在裕盛模具厂东莞厂工作,去年8月到江西宜丰县分厂工作,但并不知道棠浦镇是流行性出血热高发地区:

“厂里面没有告诉我们这里是疫区,疫苗是统一打的,然后在上班期间发病。我看到他住院死亡记录上写,24日晚上就已经呕吐了,他25日向工厂请假去医院。医生就说是出血热,26日转到宜春人民医院,到28日早上5点35分,人就没了”。

王彩霞说,在他丈夫住院抢救期间,他所在工厂没有一个人询问病情。她要求资方按工伤标准赔偿,但厂方只给五万元人民币作为抚恤金。2月10日,当地派出所警察及镇政府官员及厂方代表与王彩霞协商提高赔偿金额,期间还曾发生争执:

“关于工伤,他们的意思是在厂里工作期间出门48个小时以上,就不属于工伤。我昨天差一点死在厂里,我现在全身都是伤”。

记者:您全身是伤,怎么引起的?

回答:他说赔五万元,是意外赔五万元。我两个小孩子怎么办?厂里面的法人代表就躲在房间里面不出来。我就进去,保安拉住我,不让我进去,拉住我,我只好撞墙。

本台记者致电负责陈金华善后事宜的工厂代表胡襄理,但对方得知是记者查询后,立即挂断电话。

对于有传闻最近当地已有多起人感染出流行性血热致死病例,记者向棠浦镇政府办公室查询,接听电话的官员称“不清楚”:

“这个我没有听说,不太清楚。没有听说那回事。具体有没有,我也不太清楚”。

据网上资料显示,出血热即流行性出血热,又称肾综合症出血热,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传染病,是以鼠类为主要传染源的自然疫源性疾病。该病以发热、出血、充血、低血压休克及肾脏损害为主要临床表现。中国的医学专家介绍说,出血热不是鼠疫,但病毒传播途径及早期症状和鼠疫十分类似。

王彩霞说,当地卫生防疫站告知她,出血热由老鼠的粪便等随身物传染,当地已有多起。她还说:

“我住的这个旅馆里面,我下楼吃饭,人家说那个酒店里面老板的女儿年前得了出血热,怎么怎么。我去买一点东西,人家也跟我说,我们这里前几天一个女的得了出血热,去了哪里,怎么样怎么样。我感觉好害怕。因为我老公已经没了,还有两个小孩子”。

记者致电宜丰县疾控中心,但无人接听。棠浦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当地确实存在出血热疾病,但是目前没有听说(实际病例):

“我们以前就接种过,我们机关干部在好多年前就接种过疫苗了。有些务工人员,有些是外地来的,过两天又走了。刚好不是这个(打疫苗)时间,因为推广时都是集中打疫苗,都是有时间性的。对务工人员不会天天问‘你打了疫苗吗’?”

据宜丰县政府网站2016年12月30日通告称,根据江西省肾综合症出血热疫苗扩大免疫接种规划的要求,用三年的时间(2009、2010、2012)对全县16至60岁的农村人口进行了肾综合症出血热(以下简称“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现了疫苗接种的全覆盖;今年继续开展出血热疫苗查漏补种和对新增人群进行疫苗接种。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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