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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2005反腐:雷声大雨点更大 高官腐败风险提高

2017年02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27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人民网
2006年01月05日09:54【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2005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2天后,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岁末年初,在充满希望与活力的2006年如约而至时,这两起震动全国的高官腐败案件的宣判给予人们很多警示和启迪,也为2005年反腐风云画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2005年,中国的反腐败之路走得可谓不同寻常:年初,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随后,全国范围查处“官赌”的专项活动如火如荼;8月,中央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坚决清理纠正官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年末,《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该公约……
  “雷声大雨点更大,是2005年反腐败斗争最真切的写照。”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副教授这样认为。
  高官腐败的难度与风险大大提高
  记 者:高级领导干部因腐败落马的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2005年,韩桂芝、李达昌、田凤山、王昭耀、侯五杰等一批高级领导干部因腐败问题被查处,这说明了什么?高官因为腐败落马的现象为什么还没有杜绝?
  程文浩:高级领导干部因为腐败被查处,表明了我国政府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这些被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我们应客观和全面地分析:一是这些高官因为腐败而受到惩处,充分说明党和政府不但有坚定不移的反腐败决心,而且确实有能力和办法来突破案件;二是从去年查处的许多高官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涉案官员的首次和主要腐败行为都发生在多年以前,属于“陈年旧案”。因此,这些案件被查处,并不能说明现在的廉政形势在恶化。相反,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廉政建设的不断进步,现任官员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难度和风险已经大大提高。
  记 者: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腐败犯罪也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请问,中国目前官员腐败犯罪有哪些新特点和新趋势?对于这些带有新特点的腐败犯罪,应该如何有效地预防和遏制?
  程文浩:根据我个人的研究,现阶段政府官员腐败的趋势主要有三点,一是官员和商业利益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有很多涉及到股份等利益安排;二是腐败的手法更为隐蔽,有些交易环节甚至延伸到海外;三是腐败的智能化水平提高。遏制这些腐败犯罪的主要方法,就是要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公共权力,通过充分发挥招标、拍卖等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压缩个别官员的决策自由度,以及通过提高过程透明度和强化监督来减少腐败机会。
  两大里程碑式事件
  记 者:作为专门研究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学者,您怎么看待2005年中国在这个领域取得的成绩与进展?
  程文浩:2005年,在中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领域有两大里程碑事件,它们将对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是年初中共中央印发《实施纲要》,构建了完整的反腐倡廉工作战略和体系;二是12月14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生效,从而标志着第一个全球性廉政契约真正开始发挥作用。作为正式缔约国,中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制定到施行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这两大事件,标志着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国内和国外两个战线都有了完整的战略布局和通盘规划,并且实现了国内国际两盘棋的整合。
  记 者:能否具体分析一下这两大事件对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影响?
  程文浩:惩防体系的出台,堪称是近年来廉政建设最重大的事件。它标志着中国廉政建设有了完整战略和长远规划,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日益提高。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能有如此完整的书面的反腐败战略。
  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公约》的制定,而且首批签署和批准了《公约》,充分体现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诚意,显示了负责任大国的风范。与此相对照,截止到2005年12月16日,西方八国中有七个尚未批准《公约》。二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全球廉政合作的框架和平台,有利于我国在廉政制度上与国际接轨,充分吸收国际经验,同时积极地向国际社会推广我们自己的经验和做法。三是有利于拓宽我国的廉政国际合作渠道,尤其是加强对外逃贪官和赃款的追逃工作。
  “行贿黑名单”制度是最耀眼的亮点
  记 者:腐败总是在制度链条的薄弱环节滋生,对于反腐败而言,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您如何看待2005年中国反腐败制度建设的情况?
  程文浩: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廉政制度建设一直在进行,且步伐不断加快,2005年只是延续了这个过程。2005年比较重要的制度建设成果主要有:《实施纲要》出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公务员法》出台、《信访条例》施行等。
  记 者:反腐败斗争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一些部门、地方还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探索采取新措施,成为2005年中国反腐败工作的亮点。请问您如何评价这些工作?
  程文浩:的确,2005年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很多,其中最突出的是检察机关宣布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以及教育系统决定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试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在2005年底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于2006年1月1日统一对外开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建立和推出,将对遏制商业领域的贿赂犯罪产生积极而深远的作用,对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意义重大。
  2006年反腐败已埋下两大伏笔
  记 者:2006年已经来临,请问对于2006年的反腐败您有何期望?新一年的反腐败,在您的心中有何设想?
  程文浩:2006年的反腐败实际在2005年已经埋下了重重的两大伏笔:一是教育部于2005年7月1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十个省市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虽然社会对于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必要性存在争议,但是有关部门能够以试点的形式跨出第一步,显示了远见卓识。此举是夯实未来我国廉政建设的社会基础,是夺取未来反腐败斗争主动权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关部门决定明年重点整治商业贿赂。2006年,这会是一项举国关注的焦点工作,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上述这两个措施,标志着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已经从过去的公共领域扩大到整个社会,通过净化社会环境来推动廉政建设,这是一个重大的思路转变。这样的改革举措意义深远,也必然是2006年反腐败斗争中的重点。
  雷霆万钧,涤荡尘埃。我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让我们对中国未来的反腐败之路充满信心。展望2006年的反腐败,我们有理由有更多的期待…… (袁正兵)
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李镭)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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