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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迫害观察:共青团微博强调 “有宗教信仰不能入党”

2017年02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47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潘星星

转自博讯网

台湾中央社引述澎湃新闻报导,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日前回应网友在网路上的问题:“2016年硕士毕业后,信主半年,现正在机关单位工作,工作需要入党,但入党与宗教信仰冲突该怎么办?”

面对这位网友的为难,共青团官微直接表示,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微博引述《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关于党员的条件称”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微博另引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称,”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

不过,中国大陆宪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针对此质疑,共青团微博以相当篇幅解释:”宗教信仰自由,既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既包括信仰或不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包括信仰或不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不过,微博没有明确说明不加入共产党的公务人员是否会因此受到歧视,或对仕途产生影响。只鼓励信教群众,”在党外,依然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依然可以参政议政,依然可以发展事业“。(责编: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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