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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加上诉20年 周远终脱猥亵罪

2017年02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84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谢亚杰转自华语世界之声:

冤狱加上诉20年 周远终脱猥亵罪

media12月1日周远(左二)幸得母親李碧貞(右二)不懈努力申訴下終於沉寃得雪网络

寃案犯服刑后才获裁定无罪的案件再次发生,声称被刑讯逼供的新疆人周远,在承认伤害或强制猥亵38名妇女后被判死缓,其父母坚持申诉,而周远坐牢15年「刑满出狱」后,仍为自己申诉,经五年奔波上诉,终于获判无罪。其律师刘征表示,接着将申请国家赔偿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这宗被同远母亲斥为「荒唐」的控罪发生在1997年5月,当时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三中女生宿舍发生女子在睡梦中被刺伤下体事件,翌日周远被捕,公安更指他与1991年起接连发生的数十宗潜入民居或学校宿舍侵害女子事件相关,周其后供认犯下38宗案件。不过,周远后来翻供,多次对传媒称遭刑讯逼供。而事实上,在他被捕后,当地伤害妇女案仍然时有发生。但当地法院仍于1998年一审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

周远父母一直有为儿子申诉,而在周远案一审期间,的士司机霍勇供认于1991至98年间涉及34宗盗窃、侮辱伤害妇女案,作案手段和对象与周远案十分相似。霍勇最后被枪决。

而经过周远父母奔走,周的刑期一减再减,终于在2012年刑满出狱,其间,父亲已经去世。周感寃屈难消,出狱后继续申诉,中国数家传媒昨(11月30日)天报道,新疆高级法院裁定周远无罪,指原审的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有周远的有罪供述,缺少客观证据;而周远的有罪供述亦不稳定,真实性和可靠性存疑,未达定罪标准。

这位被传媒称为「「新疆聂树斌」的周远在洗脱「故意伤害」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名后说,「一块石头落地,终于轻松了。」其律师刘征表示,周远闻判比较激动,但没有落泪,「用周远妈妈的话说,他们的眼泪早已经流干了」。

现年47岁的周远,比聂树斌幸运,因为聂树斌1994年被指强奸杀人,翌年遭枪决,二十一年后再审方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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