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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时:高瑜有罪“这是常识”

2017年01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68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7年1月20日转自

党媒环球时报22日发表以《境外传机密文件犯法,这是常识》为题的评论,指出高瑜曾是记者,曾因为吃过向境外泄密的官司,比普通人更应懂得深浅,因此“她传那份文件时很清楚自己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评论同时又批评西方媒体形容中国对国家机密的定义十分模糊,因此容易使人跌落陷阱,是“强词夺理”。

现年70岁的高瑜因为向境外网站传递中央文件而被逮捕,21日在北京审讯时提出无罪辩护。她的律师莫少平表示,高瑜当初被捕时,曾因为儿子的安全受到当局威胁而被逼认罪。

但环时的评论指,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得一份内部机密文件,把它逐字逐句录入到电脑上,然后传给一家境外网站,任何一个普通中国人都知道这是犯罪,而曾经吃过向境外泄密官司的高瑜,比普通人更应懂得深浅。她传那份文件时很清楚自己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评论指出,高瑜个人在中国舆论场上没什么影响力,她的作用大多是通过给境外媒体撰稿间接发生的。客观上说,中国即使要“整顿舆论场”,也整不到她的头上。她这次吃官司就是因为她外传中央机密文件涉嫌严重泄密,这更可信。

评论又说,西方媒体对中方的指责大多不是质疑案情本身,而是宣称高瑜向境外网站传递中央机密文件是“言论自由”。这从法治的角度看相当荒谬;西方舆论强调,高瑜外传的中央文件“不应当是秘密”,中国对国家机密的定义十分模糊,成为人权的一个“陷阱”。评论说:“这是他们的看法和强词夺理”。

环时最后指出,炒作高瑜案决不会让西方在中国舆论场上赚得便宜,“我们从这个案子的情况可以了解,西方舆论一直以来在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中国”。

高瑜21日在庭上拒绝接受指控,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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