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明摘自博讯网
(参与2013年1月11日讯)1月8日下午,我和昝爱宗先生及理工大学的李先生一起去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精神病医院)去看望中国计量学院的王培剑老师。王培剑先生是1998年中国民主党“创党四杰”之一(另三人是王有才、祝正明、吴义龙),他毕业于北京大学,与著名维权律师滕彪先生是同学,后来他又在复旦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王培剑先生在法学上的造诣,至少在浙江学界是受到同行赞许的。这样一位饱学之士,由于他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敢于在课堂上宣讲民主宪政,曾多次被关进精神病医院。
我早就听说过王培剑,但没有见过面。8日下午两点左右,我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部病房大厅里见到了王培剑先生。大厅里有病人在活动,病人的面目大致与我们在电影、电视里看到的差不多,有大声怪叫的,有骂人的,有高声唱歌的,有斜着眼睛走路的。一个正常人每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疯也会疯。王培剑虽然下身穿着病房里的条子裤,但他上身穿着藏青色的羽绒衣,看上去挺精神,完全不象一个精神病人。他的口才很好,思路清晰。我问他在进医院之前上什么课。他说他上宪法课,前段时间他在讲宪法序言的“主奴条款”。我也看过不少宪法学方面的书,但“主奴条款”还是第一次听见,就问他什么叫主奴条款。他解释说,主奴条款就是宪法的一些条款中含有主奴关系,或主奴原则,我国宪法中的主奴原则主要体现在宪法序言中。我问他是不是所有的宪法中都有主奴条款。他说,成熟的民主国家的宪法中没有主奴条款,不成熟的民主国家的宪法中也是有主奴条款的,但主奴条款主要出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特别是中国和朝鲜。
笔者了解到,由于王培剑在课堂上讲授主奴条款,计量学院受到压力,学院领导便让他弟弟出面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他弟弟是体制内的人,胆子很小,经受不起上级对他的“考验”,所以几次被迫把他送进精神病医院。王先生说,他出去后,要起诉把他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学院和医院,也包括他弟弟。李先生劝他不要起诉,说会引起家庭不和睦,也可能被学院穿小鞋,丢失工作。王培剑想想这也有道理,但忍不下这口气。他说,精神卫生法今年5月要实施,他盼望着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