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转自新唐人电台
近日,北京大兴区某村支书杨殿保雇凶,将举报他的村民张某殴打致死的案件,市高院终审改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殿保无期徒刑。
据陆媒报导,杨殿保曾任北京大兴区小陈庄村村支书,62岁的被害人张某多次去镇里、区里举报他贪污,杨殿保因而对张某非常不满,随即出资12万,伙同王某、邵某预谋报复,由邵某找来侯某将张某打死。不久,杨殿保、王某、邵某、侯某分别被大兴分局查获归案。
据审理交代,侯某在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北巷路边,持用羽毛球拍袋包裹的铁棍殴打张某,致张某颅脑损伤死亡。杨殿保事后给付邵某7万元,侯某从邵某处先后得酬金3.3万元。
案件审理初期,杨殿保狡辩称,没有拿钱给邵某,后邵某供出谈话录音,证实杨出资雇凶杀人。
一审法院审理结果,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殿保有期徒刑13年,侯某无期徒刑,邵某有期徒刑12年,王某有期徒刑10年。
一审判决后,检察院提起抗诉。4被告人也提起了上诉。二分检提出二中院的一审判决对杨殿保量刑过轻。
日前,市高院终审改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殿保无期徒刑。其他3人维持原判。
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有分析人士认为未能体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在此之前,河北省石家庄村民贾敬龙因抗强拆杀村官被判处死刑。而杨殿保做为村官杀村民却只判无期,与理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