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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运输业腐败观察:湖南交警回应测速质疑:合理合法 被罚者心怀不满

2017年01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78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宏亮转自博讯网

一段指责“湖南永州宁远县交警在没有限速标志情况下违规测速”的视频在网络流传,1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此通报称,该大队系按相关规范合法执法,无违规操作之嫌。该视频拍摄者曾因超速被该大队处罚,心中多有不满,故借题发挥。

澎湃新闻获取的现场视频显示,一条公路旁摆有一流动测速仪,一辆私家车与一辆警车停靠在路边。视频中,一男子称:“没有限速标志,就这样用人工盯在这里测速,这种行为国家好像早就不允许了。”该男子还称,自己曾叫警车内男子出示警官证,但对方态度相当不好。与此同时,警车内男子一边予以否认一边用手机摄像。

1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称,2017年1月3日下午,该大队民警、协管员二人驾驶车牌号为湘M·9527警的警车,停放在S216线114KM宁远县冷水镇欧家村路段进行流动监控测速。16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湘M·W0272小型汽车忽然停在路旁,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其中男子因之前车辆超速被该大队处罚,心中多有不满,借题发挥,口出脏话,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摄像,民警多次解释劝说仍不肯离去。随后,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迅速赶赴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该男子才极不情愿地离开。

通报称,视频中提到的“没有限速标志······”、“此行为国家早已不允许······”等“违规行为”,纯属混淆视听。按照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公交管[2013]74号)要求,S216线全路段及流动测速点来车方向都设置了测速提示标志,该大队的行为合理合法,并无违规操作之嫌。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第九条显示,在没有安装固定监控设备的路段,或者对固定监控设备无法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使用流动监控设备。使用车载流动监控的,应使用制式警车。使用流动监控设备的,应由交通警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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