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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辽宁沈阳公安炮制第一冤案

2017年01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310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新浪博客

2010年1月沈阳市公安局借全国严打之机,开展大量抓捕“廉价”劳工行动,一时间看守所人满为患,记者因帮家乡民工讨薪得罪了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从而招来灭顶之灾。大东区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多名精英协助下成立2·10专案组,除夕之夜以莫须有的罪名将香港特邀记者关进监牢。

2008年沈阳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泰公司)经理高玄开发沈阳大东区尚园大酒店装修项目,高玄把项目包给了沈阳市陈亚新的建筑公司,经人介绍,辽宁省贫困革命老区绥中县加碑岩乡骆杖子村孙景利等43名农民工担起了具体的施工任务。

从4月4日进场到6月末完工,43名农民工不但干完了陈亚新给的施工任务,还给开发商高玄干了2.2万元的活计,两项人工费合计17.1万元,收工后农民工找陈亚新清算工资,这时陈亚新已经逃之夭夭不见了踪影,农民工又去找高玄经理,高玄给陈亚新打电话让给农民工打欠条,陈亚新声称不给打,从6月到7月20日, 43名农民工先后跑隆泰公司4次,去陈亚新公司3次,沈阳市政府2次,区维权中心、区政府、区劳动局无数次,开始打车去,后来没有路费干脆就步行去,有的农民工为讨薪不远千里从外地赶来,累计路程足有上万里路,最后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调解的同志硬逼着陈亚新给打了一张欠条,农民工拿着欠条到大东区法院起诉,经马桂芳律师查证隆泰公司和陈亚新的建筑公司都没有注册,为了简便易行,只起诉了陈亚新的建筑公司,2008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亚新支付拖农民工欠款14.9万元,超过规定日期付加倍利息,而隆泰公司欠的2.2万元被拒之门外(有工程员孙立英的签字)。43名农民工虽然拿到了判决书,但法院未能及时执行。

2009年春,辽西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干旱,绥中县加碑岩乡禾苗一半枯死,已经拖欠一年半工资的农民工,无数次找法院强制执行,2009年3月4日,大东区法院于恩德法官找农民工代表孙景利说:“你跟陈亚新和解吧!他少给点钱,还省交律师费和执行费”。于是,于恩德法官给了孙景利一张有大东区人民法院副页字样的卷宗纸,由陈亚新重新写了一张欠条“欠孙景利工程款12万元,过6月30日不还,还款17.1万元”。条子写完后陈亚新就象空气一样在人间蒸发消失了。法院在农民工没有拿到一分钱的情况下,竟然按撤诉结案了。

2009年秋,绥中县加碑岩乡遭遇雹灾,庄稼几乎颗粒不收,大东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做法,气坏了43名农民工,当时这些农民工听说记者曾给《水墨丹青》工地家乡农民工讨回了100多万工资,于是这些农民工也找到记者寻求帮助,因为判决书下达之后陈亚新曾大言不惭地说:“我在中法有人,高玄在沈阳有势力,你孙景利虽然赢了官司,但是你拿不到一分钱”。陈亚新对马桂芳律师也说过这样的话,农民工一看这场官司在沈阳指定没戏了。

2010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第4号文件《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农民工代表孙景利得知这个好消息后,责成5名农民工代表随进京办事的记者一道去了北京,2月8日早上7点钟农民工来到了国家信访局,没等信访局开门就被沈阳驻京办李军发现,李军劝农民工:“回沈阳立即给钱”。李军下午又到火车站买了6张去沈阳的汽车票,让记者把农民工带回沈阳解决。2月9日,记者先到大东区法院政治处,与戚处长商谈怎样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李军在北京给记者打来电话,让记者带农民工去劳动局让政府出面干预一下尽快解决,于是,记者带5名农民工又去了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维权中心依主任热情接待了记者并表示愿意将此事向政府有关领导汇报。维权中心给5名农民工代表每人100元路费回家过年,让孙景利和记者再返回大东区法院。记者在法院10楼执行庭向办案法官提出质问:“为什么在农民工没有拿到一分钱的情况下,做撤诉处理?”执行庭长邓洪涛当时很不满意,下午4点钟,突然来几名警察将记者强行带到大北派出所,2月10日22时大东区公安分局以记者涉嫌聚众扰乱秩序罪将记者刑事拘留,大北派出所让孙景利带到绥中搜集记者犯罪“证据”,半夜有一民警掉到2米多深沟里。最后他们停止了调查。最后回沈阳让孙景利到维权中心领取500元封口费。不让他不抓记者的事说出去……。

2月21日(正月初八)法院上班,2月22日孙景利赶到大东区法院,执行庭于恩德法官说:“陈亚新的房产三处,查到两处,都是别人名字,不能执行,你们去找陈亚新,找到拘留15天,没钱也没法子”。

2月24日大东区公安分局法制科3名领导到看守所提审记者,并说:“这也不好弄啊,你要是写写文章不带农民工上访就啥事没有,市局副局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办你,我们也没办法”。2月25日沈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对记者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第二天,一场突如其来罕见的冻雨骤降辽沈大地交通受阻,给这起本来就非常离奇冤案又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3月1日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大北派出所4名警察将记者押送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服劳役,在车上办案民警马大维向记者透露:“我们当天就准备把你放了,可市局副局长硬让我们办你,我们也没办法”。

2010年4月7日,记者不服沈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沈劳教字[2010]200号决定,委托弟弟方艳国到辽宁省劳教委申请复议,7月1日省劳教委作出辽劳教复字[2010]第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沈阳市劳动教养委决定,记者再次委托弟弟方艳国到和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和平区法院法官经审查后,告诉方艳国不受理,记者多次用挂号信向相关部门反映,可均石沉大海没有消息。11月11日,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上空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隆冬时节出现罕见的反常天气,使这起人为炮制的冤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这让人不得不联想起6年前震惊全国的辽宁鞍山国税局李文娟所蒙受的冤狱如今同样再一次降临在记者头上。

记者自从被关进马三家劳教所,浑身上下长满疥疮,身心受到巨大催残,可想而之,辽宁省沈阳市官商勾结司法腐败,报复陷害记者已到丧心病狂的地步?时至今日43名农民工仍没拿到一分钱,试问国法何在?天理何存?

在我国社会法制健全的今天,辽宁省沈阳市这座古老而文明的城市居然发生了先是法官愚弄戏耍农民工枉法执行,使他们血本无归,然后警察助纣为虐,滥用公权,“叫板”国务院,非法抓捕劳教记者,沈北新区法院法官、和平区法院法官肆无忌惮的接连违宪“对抗”最高法,对记者的行政诉讼不予立案等拙拙怪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总理帮民工讨薪美名扬,记者帮民工讨薪关牢房,这样鲜明对比真是让人膛目结舌。

2010年7月14日,沈阳市维权主任傅宏宁会上信口开河,辽沈晚报见习记者辛琪道听途说,刊发不负责任的片面报道,诬陷记者是假记者,帮民工讨薪是为收取“回扣”,并在网上炒作。其实沈阳市农民工维权中心打着帮农民工维权的幌子,背地里玩着掩耳盗铃、贼喊捉贼的把戏,他们这种见不得人的丑恶行径只能越描越黑。
2010年9月22日,北京农民日报社发内参。辽宁省长陈政高作重要批示,要求法院依法解决拖欠3年的民工工资并受理记者行政诉讼案。可沈阳市两级法院法官却无动于衷置之不理。时至今日记者仍告诉无门……

近年来,记者被抓、被打、被通辑事件频频发生,显而易见不难看出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东窗事发、窝案败露,皆因记者明察暗访如实披露报道有关。所以,他们疯狂打压舆论监督,使很多记者惨遭不幸蒙受不白之冤,在此,记者强烈要求中共最高层能够给予高度关注,维护有正义感、有良知新闻工作者基本合法权利。树立国家司法权威取信于民,不能再让这起由沈阳市公安蓄意炮制的辽宁“沈阳记者门”事件在其它地方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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