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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观察:北京一城管公车私用醉酒驾驶还打人 被判拘役

2016年12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134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侯志银转自博讯网

侯某与人发生肢体冲突

法制晚报讯 近日,一则举报城管公车私用、司机涉嫌酒驾并打人的帖子在网上流传。该帖称11月20日晚,市民魏先生和朋友开车行至二环辅路白云桥附近时,与一辆城管执法车发生剐蹭。魏先生和朋友与对方理论,闻到执法车司机身上有酒味。魏先生帮朋友拉住下车要跑的司机时,遭对方打中头部并被踹倒在地。

今天上午,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回应《法制晚报》记者称,饮酒后私自驾驶执法车,并达到醉驾标准的月坛执法队队员侯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目前正在服刑。当晚和侯某一起喝酒的同车另外两名队员,也将接受纪委和组织的处理。

举报 与执法车剐蹭 司机带酒气打人

昨天,这则题为《疑似北京城管公车私用还打人?当事人深度自述!害群之马必须严惩!》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帖子中的当事人魏先生向法晚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魏先生回忆说,11月20日晚11点多,他和朋友左先生分别开两辆车,行驶至二环辅路白云桥附近时,左先生的车和一辆城管执法车发生剐蹭。左先生下车与执法车司机理论,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子就说:“剐了怎么了”。

魏先生随即下车去查看情况,发现执法车司机语言迟钝,眼神和表情都比较呆滞,而且身上和车里有浓重的酒味,“我们怀疑司机是酒驾,要求他下车查看。”魏先生称,执法车司机先是不下来,反复说:“有事去家里说行不,”后来下车就要跑。

他赶紧帮着朋友拽住执法车司机,并报警求助。“这时那司机突然朝我脑袋就打,最后把我踹倒在地,他挣扎着逃跑了,跑出大概30米被我朋友追上摁倒了。”魏先生说着,向记者出示了事发时拍摄的视频,画面中执法车司机面色苍白,准备离开时被众人团团围住,难以脱身。

魏先生说,经过检查他属于脑部外伤,左额出现肿胀,“过了一个月还觉得有点儿疼”。

回应 队员酒后私开公车 达醉驾标准

西城区城管执法局月坛执法队的李副队长对法晚记者称,他于11月20日晚11点多接到一名城管队员的电话,说队员侯某在白云桥附近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李副队长说,他赶到现场后,带着魏先生到医院检查了身体,并垫付了医疗费。

李副队长称,酒精检测显示,当晚队员侯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毫克,达到醉驾标准,后被交由交警处理。“这名队员事发时并非执行公务,属于私自驾驶公车发生事故。”

李副队长介绍,事发后,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工会主席和一位副局长到魏先生家探望,此后又多次电话联系,建议对方尽快找警方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侯某之间的纠纷。“任何人只要违法,必须交由司法机关处理,酒驾打人完全属于(侯某的)个人行为。”李副队长说。

处理 被判拘役4个月正在服刑

今天上午,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宣教科负责人王先生称,醉驾公车的侯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12月14日被西城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目前正在服刑。

王先生说,城管执法局正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严格管理执法人员。当晚和侯某一起喝酒的同车另外两名队员,也将接受纪委和组织的处理。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任战敏律师认为,如案发时,侯某是处于执行公务状态,魏先生可向侯某所在单位提出行政赔偿申请;如果案发时,没有证据证明侯某是在执行公务,则应视为其个人行为,侯某成为民事上的侵权人,魏先生可要求侯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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