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秀燕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2月16日,本网获悉:备受海内外舆论关注的江天勇律师失踪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大陆当局今天通过其媒体承认对江天勇律师已经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罪名系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并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
大陆当局各媒体今晚报道称:“江天勇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并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境外炒作“失踪”的江天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21日,长沙铁路公安机关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经查,该人真实身份系江天勇,男,46岁,原系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因违规被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律师执业资格。
公安机关表示,21日晚,江天勇冒用黄某某的身份证,购买一张D940次(长沙南至北京西)车票并持冒用身份证乘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9日,并依法通知了其家属。同时,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随身携带有7台手机、11张手机卡、7张银行卡等物品。
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江天勇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和住宿,并非法持有多份国家机密文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连,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12月1日,江天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通知其家属。
公安机关还表示,江天勇还长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并以所谓“公民代理人”身份承接、插手一些敏感案事件,在互联网上大肆编造传播谣言,煽动访民和当事人家属对抗国家机关、干扰司法办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说,江天勇已承认相关违法犯罪事实,其还涉嫌其他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
对于江天勇律师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