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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权观察:谁在纵容职场性骚扰

2016年12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24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周轩屹转自中国网

近日,一则“某银行北京分行业务副总经理利用职位逼迫女职员开房”的网帖引起热议,其中某银行被证实为民生银行。昨日上午当事女子王女士告诉记者,在职期间,她受到关某骚扰,几次转正机会都被关某影响。这种骚扰长达两年,她为此惧怕上班。(12月8日《法制晚报》)

王女士的遭遇,让人看到了职场中阴暗的一面。而民生银行的回应,则更可以看到为什么一些为人不齿的潜规则得以盛行。

民生银行的回应很简单:王姓女职员已于11月离职,是临时员工;关某对王女士确实存在一段时间微信上的骚扰;但行为只局限在微信上,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关系。而在对关某的处理上,则是“要求关某做出个人深刻的检查,对其暂时停职并停发了季度奖金,现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这样的回应和处理岂能不令人惊诧,并对其企业管理理念产生深深的怀疑?既然证实了确实有过骚扰,却又强调“没有实质性关系”,难道因此关某的骚扰行为就不那么可憎了?此外,还强调关女士是“临时工”,这又是何逻辑,让每一个员工都免于性骚扰,难道不是一个企业最基本的职责?而在对关某的处理上,所谓“严肃处理、严肃问责”,从目前来看,仅是“罚酒三杯”……

在职场性骚扰问题上,从此前媒体的多次调查来看,很多受到骚扰的职场女性都选择了“隐忍不发”,因为她们如果“发声”,面临的可能是严重的打击报复,甚至是失业。而即便她们拿到了被骚扰的证据,也很难在现有法律下维护自身权益。这一次,王女士敢于向媒体公开自己的受骚扰经历,无疑是需要莫大勇气的,须知,来自关某的骚扰一长达两年,而即便是已经辞职,公开自己的受骚扰经历,也会承受很大的精神压力。

那么,问题来了,当“王女士们”拿起勇气,说出被骚扰的经历后,整个社会该如何帮助她们?

在这里不免要有些失望。针对职场性骚扰,目前还存在很多立法空白,而一些地方性规定,也仅是笼统的表示,企业应对职场性骚扰进行防治。也就是说,至少在法律层面,对职场性骚扰都没有准确的定义,一旦员工有此遭遇,很难维权,更难以获得赔偿。

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很难,那么将受骚扰的事实告知单位会怎样?这其实在王女士的遭遇中已经给出了答案,她曾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但从未被正视。也就说是,如果法律不能以强有力的姿态去要求企业,在防止职场性骚扰方面有所作为的话,那么,职工的维权完全就是碰运气,处理态度很可能因人而异,因职位高低、工作地位而不同。这多么令人悲哀。

而在很多国家,一旦被认定存在职场性骚扰,企业和个人将可能付出巨额赔偿,比如,令人印象深刻的安妮·乔普里安案:2006年至2008年期间,身为医生助理的安妮·乔普里安频繁地遭受到了医院里一些医生和工作人员的性骚扰。最终,法院判处医院赔偿安妮1.68亿美元作为补偿。此案是美国历史上赔款数额最高的职场性骚扰案。

王女士的遭遇很可怕,而更可怕的是明规则“隐忍不发”,却让潜规则大行其道。谁在纵容职场性骚扰?对此,我们理应反省,并以法治的力量进行回答。

 

中国民主党中国女权问题观察员  周轩屹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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