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江转自BBC中文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安全法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一(11月7日)通过了颇具争议的网络安全法,将于明年6月1日施行。
网络安全法规定,禁止发表损害国家团结,扰乱经济秩序或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
该法引起外国公司关注的条款还包括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中国境内储存个人信息和重要商业数据,并向安全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以及通过国家安全审查。
全国人大酝酿通过网络安全法之前,在中国运营的外国公司和企业就开始对该法的通过表示担忧。
8月初,46家国际企业团体联名致函中国总理李克强,对即将通过的网络安全法表示严重关切。
这些跨国企业来自美洲、欧洲、亚洲和大洋洲。
联署函要求中国依据国际贸易法规修正网络安全法,并认为新法很多条款实际上是“贸易壁垒”,严重削弱国际企业在中国市场竞争力,也无益于加强网络安全。
联署函说,新法对信息安全技术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将使数据盗窃变得更容易,并将违反国际贸易组织规则。
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制定网络安全法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他说,中国面临网络安全威胁,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的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