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欣转自博讯网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已逾近十个月,但计划生育仍是中国基本国策之一,于是超生罚款成了地方政府工作的应有之义。针对社会抚养费,北京日前展开对征收管理办法为期一月的征求意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在内的21省都已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中明确了征收标准。
据中新网统计,在具体细则中,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一。广东、内蒙古、江苏、山西、贵州等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超生人群的收入水平或职业挂钩。部分地区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加大了征收力度。
针对违反条例多生育1个子女的情况,湖北、山东、四川、河南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北按照计征基数的2.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重庆、福建、陕西按照计征基数的2到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行为,安徽、河北等地都加大了征收力度。安徽提出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对于重婚超生都采取了从重处罚。江苏规定,不符合计生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与此同时,超生还有可能面临被开除或纪律处分。云南提出,违反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业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广西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有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等行为的,需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实际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已再度陷入存废争议中。去年年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并没有涉及。当时,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做草案说明时指出,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
有的专家主张取消社会抚养费,但也有专家认为是否取消社会抚养费,须视国情而定。中国人口基数仍很大,计划生育政策还需保留,以防止人口膨胀。正是因为国家尚未明确到底如何处置,各地也就仍按照老办法执行。
但是,民众亦对每年征收额高达数百亿元的社会抚养费的去向存疑。此前据央广网报道,有媒体报道提到,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200亿元,这些征收来的社会抚养费都到哪里去了呢?对此,国家卫计委相关司局负责人称,这笔费用都应全额上缴国库。
而据第一财经曾报道,一位接触到江西某乡镇的社会抚养费支出明细的内部人士介绍,该乡镇2013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07.10万元,其中10%上缴县计生委,剩下的96.39万元除一部分用于有关人员的劳务费等支出外,还有很多一部分用于发放计生干部津贴奖金、保险、招待费等。
尴尬的是,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还在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开始鼓励人们合法的生二胎。日前,湖北宜昌为提高当地生育率,发公开信号召机关单位的党员、团员带头生二孩。宜昌市卫计委网站于9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呼吁“年轻的同志要从我做起,年老的同志要教育和督促自己的子女”,宣传生育两个子女的好处和一个子女的风险,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中国近年来持续着低生育水平。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测算结果显示,2000 年之后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就已经进入 1.3 以下,近年来更是表现为持续走低之势。“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适龄夫妇的二孩申请量却始终没有大幅度增加。
据澎湃新闻报道,宜昌生育率长期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2015年8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成的课题组,对宜昌的生育现状做过一次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宜昌育龄妇女人均有 0.72 个孩子,显示宜昌已进入超低生育水平。
此次调研报告指出,不想要二孩的首要原因源于经济压力,孩子的教育费用太高是造成经济压力的主要原因,而婚嫁成本高是造成经济压力的第二大原因。35 岁以上育龄妇女因“年龄大了”而不要二孩的比例显著增加,这成为她们不要二孩的第二大原因。数据还显示,35 岁及以下育龄妇女因为“没有精力带孩子”的比例较高。
而宜昌发布的公开信中也提到一些鼓励生育二孩的具体措施,如开展二孩生育全程免费服务,和延长产假,建立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假期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