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运动观察
姚福信妻子致辽宁省监狱当局的信
为贯彻落实全国监狱系统工作的会议精神,推动监狱系统工作的深入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监狱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特提几个问题户得以重视解决。
一、 自从姚福信2003年10月8日被羁押到凌源第二监狱,其本人对判决不服,纯属冤案,提交几份申诉材料,控告、检举、要求重审,至今没有音信。
二、 我家姚福信的棉裤被人偷走,去年冬天就没穿着棉裤。求狱警官到有关部门去协调,不给解决,其理由是没到三年。今年监狱搞建筑,至今不能取暖,可姚福信还没有棉裤,又不允许从家拿。这次探监与科长和狱警协商,他们答应想办法,但暂时还没有解决。
三、 因强加罪名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允许和任何人随便说话、唠喀、打交道,更不允许说监狱如何如何,完全失去自由身,只有接受严管的权利,望有关部门得以重视。
四、 每天在几平方米的屋子里,从来不放风,其他罪犯都能晾晒衣服、被、褥,可姚福信却没有这个权力。
五、 每走一步都要有人跟着,连上厕所时间长短都要受人限制。
六、 在监狱服刑者,看书、看报、学习、信教、订报纸、订刊物应自由,希望给一个学习的空间。
七、 属严管对象,除每月允许会见一次,每月可利用监狱设置的“亲情电话”同亲属通话一次,但姚福信不能享受这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