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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民主党观察:强拆面前 自焚也是枉然(图)

2016年10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116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姣丽转自看中国

强拆面前 自焚也是枉然(图)
2015-09-18

山东平邑村民因强拆被烧死(网络图片)

近日,网曝山东平邑一村民因强拆致死,图片惨不忍睹。但平邑县新闻中心发通报称,火灾系死者自身行为所致,并非人为纵火。整起事件诸多疑点,平邑县的通报不但没有平息此前的舆论关注,反而引发了更多的质疑。

提到拆迁、自焚这样的字眼,首先让人想到的是唐福珍。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一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为了抗拒暴力拆迁保护自家三层楼房,唐福珍在楼顶天台自焚。唐福珍自焚抗拆事件前所未有地引燃了媒体和各界社会人士对拆迁制度的反思和讨论,它促成北大五学者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予以审查,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的出台。然而,六年过去,法律的逐步完善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普遍存在的不人道的野蛮的拆迁现状,此次山东平邑张纪民死亡事件即是例证。

据官媒报道,平邑县一名工作人员承认此次事件的发生和拆迁事项相关,负责拆迁的人员工作方法不对。但平邑官方连日来发布的几份通报都不曾提过拆迁问题,并且将火灾的原因归结到死者自身,却未解释事件发生的详细缘由,不仅家属愤懑,村民及见证者估计也难认同。

一个正常人不会无缘无故采取自焚这种惨烈的方式。部分村民均见证了张纪民家的房子在起火之前遭遇到强拆,并且强拆人不允许村民靠近,所以无论是强拆方放的火还是张纪民在威胁之下自己放的火,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张纪民是因强拆导致的死亡。但人为纵火和自焚在刑事认定和量刑方面还是存在很大差异,所以真相有必要查清,并且严加处罚,不仅是给死者张纪民一个交代,也有必要警醒仍坚持强拆的地方政府,如此肆意妄为必须要付出代价。

但我们更需要深思的是,为何唐福珍事件之后,野蛮的拆迁现状并未得到改变?《南方周末》2010年的一则调查或许能够解释缘由。调查发现,唐福珍事件发生后,金牛区政府对拆迁主要指挥者、城管局长钟昌林做出了停职检查的处理,但很快钟昌林就官复原职,而且钟昌林还是少数被问责的官员之一,他只是个科级干部。南方周末记者梳理发现,2008至2010这三年发生的八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相反,有些官员甚至得到升迁。而更耐人寻味的是,官员因拆迁推进不力受到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的处理,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的情况。

人命关天,官员却安居其位。拆迁不力,官位则不保。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对人命的重视自然是敌不过对仕途的考量。因强拆自焚者难以计数,但因强拆而被问责的官员却是屈指可数,偏偏小老百姓不知这点,在为保护私产面前一个个鼓起勇气豁出生命的代价也换不回该得到的公平。因此,唐福珍即使自焚了,却被地方官员称为是“法盲的悲剧”,而张纪民死了,也没有迎来地方政府对其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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