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镇南下村村民刘六娃。原是一个农民,1983年初,陕西省铜川矿务局招工,我报名并通过体检被录取,到铜川矿务局陈家坡煤矿当了一名采煤工,在井下采煤。这样的工作一直干到1991年底。1991年,陈家坡矿搞减员增效,根据矿上的决定,我被精简,离开了陈家坡矿回到原籍地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镇南下村,又当起了农民。
过后我才知道,按照《劳动法》等有关的劳动保障法规,我在陈家坡煤矿干了9年的工龄,应该享有相应的退休待遇,但1991年离开陈家坡煤矿时,陈家坡矿没有给被精简的职工出具任何工龄证明,龙驹寨镇和丹凤县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在调查、落实社保待遇时,没有通知我,也没有把我列入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的人员名单。我到镇政府和县社保局询问,工作人员答复说他们“忽略了”。到了2013年,全县清理了一次社会保障问题,仍没有给我办理相应的退休待遇。我提问说:“为什么还没有给我办理退休待遇?”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答说,我当年没有及时办理在国有煤矿工作过的《证明》,现在要办理退休待遇,已经过时了。我到陕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询问,省人社厅的答复与县社保局的答复一样,也说是“过时了”。我到现在都不明白,我是按正规的招工录取渠道,到国有大型煤矿干活的,是实实在在的经历,这个经历怎么能过时了呢?我想要找新闻单位反映我的问题,但我年纪大了,又没什么文化,寻不着新闻单位。
我今年67岁,老伴儿已经去世,两个女儿早已出嫁,家中只有我孑然一身,年龄越来越老,身体越来越差,干不动的活儿越来越多。为我的工龄和应享受的退休待遇问题,我到陕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政府信访局上访,有二三十次了,往返一趟要四五百公里,至今我应享受的退休待遇问题没有解决。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镇南下村村民 刘六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