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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监控公民技术观察:90后黄文勋 “煽颠罪”判囚5年,为博讯网投稿成“罪证”

2016年10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56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超转自博讯网

【博闻社特别报道】2016年9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壁三君子”之一的黄文勋一审宣判,以“煽动颠覆罪”对这位90后青年判处五年徒刑。令人关注的是,法庭判决书居然把黄文勋向博讯网投稿作为“罪证”,并公开大肆抨击博讯新闻网,重演两年前北京向南夫事件。博讯创办人韦石对本社记者表示,咸宁法院禀持的依然是文革和冷战思维,对黄文勋判决本身,是对中共“党和政府形象”的最大抹黑。

咸宁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称,黄文勋在江西新余聚众举牌后,主动联系并代替博讯网记者采访聚会人员,多次向博讯网投稿发表涉案文章,通过网络散布、街头举牌和“光明中国行”活动等方式,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言论,刻意诽谤党和政府形象,恶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据此判处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有趣的是,判决书以大段文字,历数黄文勋与博讯网的“不法关系”,指博讯网“主服务器物理地址在美国,网站创始人为韦石,是一个境外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宣扬自由化思想、支持法轮功、反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中文资讯网站”,变相为博讯网做广告宣传,令人想起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抓到曾为博讯网撰稿的向南夫时,央视等官媒大肆攻击博讯网,并称韦石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典型代表”。

黄文勋被公安抓捕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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