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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权益观察 逾百农民工患尘肺病 雇主搜走务工证明

2016年10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124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任宜增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2011年02月16日讯】在国家级贫困县甘肃古浪县2009年的职业病筛查中,124名农民工被确诊患有尘肺病。这些人当中,有3人去世,活着的人中,基本都失去了工作能力。当地社会保障局强调,农民工要想获得赔偿,首先必须要有务工证明。但是这些工人在下山时,雇主搜走了他们的证件,侥幸留下务工证明的16人中,也很难索赔。

据大陆媒体报导,这些患病的农民工都曾经在马鬃山金矿干过打眼探矿的活儿。马鬃山金矿位于距古浪县1000公里之外的酒泉市肃北县马鬃山镇,从1984年到2006年一直由私人老板开采。按照行业规定金矿开采必须使用“湿式凿岩”的方法,不允许进行干式作业,但是,这些患者说他们在马鬃山金矿工作期间,矿上一直使用所谓的干打方式采矿,他们每天都要在粉尘飞扬的环境中长时间工作,看不到蓝天。金矿老板潘占林说他免费给工人发放了防尘口罩和风帽。但是工人说说唯一的防尘面具就是口罩,还是自己掏钱,价钱比外面贵上几倍。

目前,古浪县的120多名尘肺病患者中,已经有三人去世,此外还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病情严重,他们多已失去劳动能力,有些人甚至面临生命危险。尘肺病情最为严重的马江山,年仅36岁,生活已经不能自理,每天只能保持坐或跪的姿势。他说,前一段时间,他的膝盖和屁股都烂掉了。

在大陆一到年关,农民工讨薪都是一个热门话题,何况索赔。这些农民工的索赔和以往的版本一样,毫无结果。

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小梅强调,农民工要想获得赔偿,首先必须要有务工证明。患者反映,绝大多人当初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一些人虽然曾有劳动合同、暂住证、边境通行证等证据,却在下山时被老板搜走了。事后,老板又会以没有务工证明为借口拒绝赔偿。

矿主以证据不足为由拒不承担责任,当地主管部门资料登记又不全,那么,这一百多名农民工维权之艰辛也就不难想像了。即使是侥幸留下务工证明的那16名尘肺病人,目前也难以得到赔偿。

网友评论如下:腾讯金华市网友和你聊很开心说:“没有务工证就不能索赔,史上最牛的推卸责任方法。劳动法明确规定,如果你所上班的单位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一周后就视为自动签订劳动合约。”

网友冷眼看世界说:“甘肃省肃北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装傻。在他管辖的地方,有哪个企业是有害的。能不知道吗?逢年过节是那些单位送好处费。封嘴费。照顾费。串通一气,坑害劳动者。”

网友笑看说:“法律重证据!难道证据就只有务工证一个吗?事实就是证据!法律袒护强者是法律的堕落和悲哀!”腾讯网友说:“那就应该让37矿主全部负责。务工证是个什么东西,相信大多数人并没有见过。”

网友情系天涯说:“这是政府的失职!”

十堰市网友说:“遇到拿钱的事,不需要任何证明;出钱的事,证明比事实重要。今日中国。”

据2010年11月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暨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现场会上的数据得知,全国煤矿有265万接尘人员,据测算,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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