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社会歧视观察:河南同性恋男子被送精神病院 脱身后状告医院

2016年09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23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中国河南一名同性恋男子被家属送往精神病院强制“扭转治疗”19天。他后来向法院状告精神病院侵犯其人身自由,要求医院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该案定于9月21号开庭。

据彭湃新闻网等多家中国媒体报道,现年32岁的河南驻马店男子余虎(化名)在被妻子发现其是同性恋后,双方准备协议离婚。不过, 2015年10月8号,原本是余虎要跟妻子去当地民政部门签离婚协议的那天,余虎被妻子、哥哥、父母捆绑,送往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余虎坚称自己没有病,拒绝签字,要求离开。但院方在余虎的妻子签字后,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对余虎强制收治,把他捆绑起来喂药。2015年10月26日,余虎的几个朋友报警求助,驻马店市精神病院才同意余虎出院。至此余虎已被强制治疗19天。2016年5月17日,余虎向河南省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判决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强制其住院且禁止出院的行为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同时他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驻马店驿城区法院6月13日宣布立案。该案定于9月21号开庭审理。

余虎的代理律师黄锐9月20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该案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证据证明余虎患有精神病。中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且具有伤害自身或他人或有这样的危险等情形时,医院才能采取强制医疗的措施。黄锐律师认为,驻马店市精神病院拒绝听取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对余虎进行强制医疗的行为是违法的:

“《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的原则。但是在余虎的个案中,我们认为被告并没有遵守这条法律,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在精神病院的被强制治疗给他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阴影。”

关注此事的北京“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成员燕子(化名)9月20号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同性恋、双性恋从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中删除,世界医学标准从此不再认为性倾向本身是疾病,也不需要“扭转治疗”。中华精神科学会2001年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也认定同性恋是一种性倾向而不属于病态,但目前中国的很多医院、诊所仍在以治疗“性指向障碍”为名,对同性恋进行矫正治疗。燕子说:

“同性恋在中国被治疗的状况其实很普遍。光我们机构每个月都会收到5、6个求助,是说他们被治疗之类的。治疗的单位除了精神病医院,还有一些私人诊所,还有一些普通医院的精神科、心理科,都有这种治疗。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治疗一个同性恋可以收很多钱。比如重庆有一家诊所,治疗同性恋的费用是3万块。但是据我们调查,并没有1例同性恋说接受了治疗以后他就好了。”

燕子介绍说,余虎的家人在将其从精神病院接回家后,不改对他“矫正治疗”的初衷。余虎担心再被送去医院,没跟妻子离婚就从家里逃走,目前跟男友在另一城市打工生活。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博讯 boxun.com)
2201631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