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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中国辽宁省454名涉贿选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09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85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BBC中文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辽宁涉贿选人员当选无效公告(中新社图片13/9/2016)图片版权CNS
Image caption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宣布辽宁省人大涉贿选人员当选无效。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辽宁省人大多人涉嫌拉票贿选宣告当选无效之后,其代行机构再发公告,再有452人辞去该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

中共《人民日报》指,辽宁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筹备组在周六(9月17日)发出公告,宣布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及贿选案的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此外,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党组书记李峰被罢免,此前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吴野松也辞去代表职务。

公告公开了452名辞职者的名单,但未具体声明涉嫌贿选者是否将接受进一步处分。

据此前报道,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

官方消息称,涉及此次贿选的辽宁省人大代表共有523人。

在贿选案件曝光后,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合法常委人数不足半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临时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

该筹备组在周六召开会议,商讨补选省人大代表事宜。

扣除掉被取消当选资格的45人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有2894人。

根据《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辽宁拉票贿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贿选案,“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

周六,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已经将此前证实涉案的李峰资料删除。

李峰曾长期在公安系统内任职,2011年转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2年当选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年后再当选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月27日,在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由619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102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其中的45人涉嫌透过赠与金钱的手段取得支持票而当选。

当时投票的619人有523人涉及贿选,涉案人已被罢免或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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