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威转自博讯网
政府于周一的扶贫委员会会议讨论三项贫穷线修订。第一、将公屋福利纳入住户收入计算,并将这项福利设上限。第二、加设一条以开支为基础的贫穷线,以住户开支中位数一半划为分界,以辨别「收入贫穷,开支不贫穷」的住户。第三、加设一条扣除住屋开支后,住户可动用收入中位数50%为新贫穷线以作比较。
虽然政府倾向接受第一项修订,但由于涉及公屋福利转移至住户收入,变相将部份公屋户技术性「脱贫」,引致基层出现不少反对声音,认为政府企图夸大扶贫力度或减低未来福利开支。至于第二和第三项修订则涉及不少技术性问题,例如住户开支调查只是每五年进行一次难以为扶贫政策作出迅速的评核,而住户开支也难以准确计算,可能引发更大争议。因此,在扶贫委员会会议上,三项修订均被大部份委员反对而最终未能通过。
其实,这次扶贫委员会的结果是可以预见,因为不少国家定下官方贫穷线后便很难作出大幅修改。以美国为例,其官方贫穷线是设于60年代初,至今仍为政府采用。虽然在2010年,美国统计处提出一个「补充贫穷量度方法」(Supplemental Poverty Measure,SPM)但其目的只是提供另一个量度贫穷观点,希望能够更适当地反映现时社会和经济现实及政府政策。
笔者不是事后孔明,当官方贫穷线落实后,一旦提出修改,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技术或理论,而是牵涉社会上不同层面的利益和政治角力,要修订官方贫穷线,难度极高。现时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将三个修订作为未来的SPM,这可以减低社会对修订的阻力。
应将家庭收入转为等值收入
然而,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聚焦以上三个修订,而是对政府未能适当厘定官方贫穷线感到失望,尤其是没有采用国际惯用方法,将「家庭收入」(household income)转为「等值收入」(equivalised income)。
为什么要将家庭收入转化为另一种收入?首先大家可以想想,一个四人家庭的需要是否等如两个二人家庭的需要呢?答案肯定不是,因为透过经济规模效应,四人家庭的需要是少于两个二人家庭的需要。最佳的例子是从电力使用量来看,四个人在厅中一起看电视和两个人做同样事情根本没有分别。因此,在计算贫穷线前,必须考虑规模效应的影响力。
另一个问题是,即使是相同家庭规模,家庭成员的结构可以不相同。例如,一个三个成年人家庭和一个三个未成人家庭在需求上肯定有明显分别,但香港政府在计算贫穷线时是没有考虑以上两个问题,假设我们采用国际惯用方法解决这两个问题,现时香港的贫穷线是高估了香港的贫穷情况。
最近笔者与本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徐宽教授讨论贫穷量度方法,教授提出可以考虑以「资产贫穷」(asset poverty),因为贫穷的基本概念是缺乏足够资源(resources)支持基本生活,而资源可以包括储蓄、投资、房地产、车辆、商业资本等等。假若单从家庭收入作为分析,这便很容易遇上以下情况:当一个人是没有收入却拥有不少资产,但仍然被分类为贫穷。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资产贫穷」入手。
其实,量度资产贫穷已为美国、英国、西班牙、韩国等地所采用。作为富有地区的香港,类似的资产贫穷量度方法也可研究香港的贫穷情况,这可能较只是聚焦收入更能反映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