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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人士“彭明”

2016年09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49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谢亚杰转自“广场活碑”

彭明,男,商人
現在所在地: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袁家台特1號漢陽監獄第19監區 (郵編:430101)
狀況:被補
罪名: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罪
早期狀況:判收容教養18個月
資料日期:99/2/28
最新狀況: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資料日期:05/10/12
簡介: 彭明,曾任《企業家之友》雜誌社長,也曾是企業家,任多家大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曾經是中共系統內的第三梯隊。1998年,他組建 「中國發展聯合會」(China DevelopmentUnion)及「中國發展新戰略研究所」,8月份將該會在香港註冊。目前該會有4,000名以知識分子為主的會員,10月5日也在北京召開了全國代表大會,選舉了 彭明為第一執行書記。該會每週六舉行「時局研討會」討論中國敏感政治問題。10月26日,北京民政局勒令解散該會,並有公安查抄了該會辦公室。10月31日晚,他應美國哈佛大學及哥倫比亞大學的邀請,欲由羅湖經香港赴美訪問兩周,但在過境時電腦發出異常聲,接著海關官員將他帶到一房間內,在扣留他達4小時後,對他表示他的護照有問題,故予以沒收。稍後,有關當局取締了「中國發展聯合會」。1999年1月25日晚上7時30分, 彭明與一商人在某俱樂部談生意,生意談完商人出去有女服務員進來收拾杯盤,不到兩分鐘大批公安持錄像機闖入,公安指女服務員為暗娼,而 彭明企圖嫖娼。 彭明當時僅帶10元人民幣在身,且患有腎結石準備作手術,故無論身體狀況、經濟條件、時間及場地都絕無召妓可能。2月2日,他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2月28日再被以「嫖娼」判勞教18個月。2000年8月9日刑滿出獄,中共又想將他重新逮捕,故 彭明於9月中旬逃離中國,10月中旬成巧頩F泰國,正向當地的美國領事館及聯合國難民公署申請政治庇護。11月1日,十幾名大漢在北京公安的指使下闖入 彭明在順義縣南法信鄉的自置居所對其大肆破壞,並將在那居住的 彭明父母趕出房間, 彭明母親因受驚過度而住院,而家人向公安局報案,公安也毫不理會。12月3日,更有十幾名大漢闖入其妹妹家中將 彭明母親范金蘭強行綁架走,後范金蘭中途逃脫。家人向公安報案,公安未作處理,家人懷疑這些人是受公安指使。2001年4月6日,他在費城主持召開了三個會議,分別是「中發聯」的第二次代表大會,中國聯邦發展委員會(簡稱「中聯發」,又稱「聯邦黨」)成立大會, 彭明當選為「中聯發」委員長。以及以「中聯發」為核心的中國聯邦臨時政府籌備委員會, 彭明為召集人。會議提出了在三、五年內取代中共政權的計劃,即實施民主工程,提出要以行動來對中共這一巨人「點穴」,最終摧毀中共。2004年, 彭明從美國旅遊到緬甸,被緬甸當局以「持有假幣」將他拘捕,並立即移交中方。2005年10月12日上午,武漢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 彭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起訴書表示,從2001年開始, 彭明在互聯網發表文章,並且撰寫了一本名為《民主工程》的書,宣傳鼓動以暴力推翻中共現政權。起訴書還指 彭明指揮他人試圖綁架貪官未遂。宣判時 彭明的律師和親屬在場。宣判後, 彭明表示不準備上訴,因為他認為中共司法當局將他從緬甸引渡回國是非法的,而指控他的理由不充分,運用的法律不適當,沒有任何公正可言。2005年4月被羈押期間心臟病嚴重復發,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醫療,因為監獄條件惡劣和缺乏相應的醫療和飲食供給,使他的病情更加惡化。2008年2月11日淩晨1時30分,在湖北漢陽監獄服刑的 彭明,在睡夢中被打醒,再暈迷!四日後 彭明家屬探視時親眼見 彭明眼部嚴重青腫,臉部凹陷,鼻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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