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银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中国大陆,城管一直以来饱受诟病,许多人把城管等同于凶神恶煞的暴力机构。中国住建部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民众却不买账,有人认为,住建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范城管,不能起到遏制城管滥权。也有分析认为,中国不缺法律,缺的是民众对执法的监督权。
在中国,“野蛮执法”一度成为城管的代名词,暴力被指已经成为各地城管经常性使用的手段,城管也被认为是专门对付百姓弱势个体的公权力机构。近日,中国住建部公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长期以来让无数民众诟病不已的“城管执法”有了初步的规范依循。
但网络舆论却纷纷不看好此法的出台,认为住建部仅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规范,法律位阶太低,自律的规定未必能起到真正的作用。这一法规也不能扭转民众对城管野蛮执法的印象。
另有网民“划破_长空”问道:“不是征求意见稿吗?先告诉我哪里能表达我的意见!”
对此,小贩吴先生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小商人与城管已经成了敌我关系:
“城管真是比鬼子还厉害。他们专门欺压小老百姓的,摆摊的等什么东西,现在城管连拆迁拆房他们都要介入。我见的太多了,所以我对他们的残暴性很了解,他们把小贩弄得没办法,很多人会放鬼子进村的音乐。现在很多小贩团结起来了,看见他们就跑,因为他们比魔鬼还魔鬼。”
《办法》中还被明确写入了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这引发了网络热议。
网民“表问吉布岛”说:城管抓违停,交警必须把抓违停从执法条例中剔除,否则就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另一网民表示,此举一旦实施很有可能会引发全国性的地方城管与司机之间的恶性斗争事件的爆发性出现。
中国3191个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全部设立了城市管理部门,其中3074个有设立专门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城管部门自上世纪90年代陆续成立以来,城管与摊贩丶市民的冲突从未间断。城管的粗暴野蛮执法一直饱受诟病,常引起公愤而爆发群体事件。
对此,河北媒体人朱欣欣告诉本台,中国的城市管理历来矛盾集中,长期备受社会诟病,并不是出台法律就可以解决的,关键是要给予民众监督执法的权力:
“出台新的城管管理的法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管执法的矛盾,原因之一是,中国长期以来制定的很多法律。但为什么执法不力呢?这关键的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应当让民众有效地来监督执法的过程,赋予民众应有的权力,法律应当成为所有人的保护伞。在法律的规范下,权力才能有所约束,民众的人权才能有真正的保障。城管也应当被其他的很多权利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监督。”
为改善形象,一些地方城管近年来推出“眼神执法”、“举牌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的城管人员看来,这些仅仅是没有实际作用的噱头。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