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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公民观察:中国政府政策对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问题作用有限

2016年08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22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丽福转自博讯网

中国国务院近日发文,要求地方政府把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外来常住人口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但有评论认为,中国国务院的文件,对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问题作用有限。

中国国务院近日下发的《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要求,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并要求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地方政府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要按在校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核定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中涉及学生政策的转移支付,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8月22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中央财政实际上20年以前就要求,流动人口输入地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承担教育经费,但是一直没有解决,主要是一些城市以负担过重为由。”

该《通知》规定,中国中央财政将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考虑各地区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和规模增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规模和力度不减。省级财政要参照中央做法,在对下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时考虑为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增支因素,增强县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鼓励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认为,很多农民工不带子女进城上学,是因为城市生活成本太高。他说:

“大多数的农民工不把他们的子女带在身边,不是因为一个学费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住房,而且城市里整个的生活成本太高,他们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来上学。这是根本的原因。”

《通知》还要求,人口流入地政府,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政府,要履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把推动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起来,通过加强预算管理,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8月22日的相关报道说,中国政府的这些改革可能导致各城市产生限制流动人口进入的更大动力。中国最富裕城市已开始限制流动人口流入。去年,北京市把新增流动人口数量减少了一半,以户籍门槛限制外来人员的子女上小学,关闭市场与小商店,以减少城市中心区的流动人口。上海市去年流动人口数量首次开始减少。报道引述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的观点认为,中国各大城市为减少流动人口数量,都已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进入门槛,正在把流动人口清理出去。

(记者:林坪 编辑: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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