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转自腾讯网
为反映集资电改中的非法行为,辽宁省铁岭县凡河镇两位农民一大早就赶到某信访机关上访。还没到门口,就有人把他们拽到旁边的面包车上,边拽边说:“这事儿回去肯定给你解决。”然而,被截回来后,他们反映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1月5日《报刊文摘》)
与截访相对应的是“控访”,即对有越级上访倾向者进行盯梢,一旦有“情况”就对其进行“控制”。这实质上是一种提前的“截访”。说句实在话,这种“截访”现象在我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应引起足够重视。
地方政府为何“截访”?尽管有多种多样的考虑,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怕群众“捅娄子”,给地方“抹黑”,最终担心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大局”等。殊不知,政绩是勤政为民的实绩,大局就是关心民瘼,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对群众的要求不理睬,对反映的问题不解决,对百姓的利益不关注,这哪有什么“政绩”和“大局”可言?
群众信访多数是因为我们工作有缺点和问题或者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造成的。一些问题反映了老是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只有寄希望于上级领导,因此,群众上访往往是被“逼”所致。地方政府仅限于“截访”,满足于把他们“哄”回来,却又不下工夫解决实际问题,这样不仅会堵塞言路,导致信访渠道不通,而且会降低政府的诚信度,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一旦“截访”让群众变为“绝望”,势必激化矛盾,使上访的规模和激烈的程度越来越大。这方面的教训难道见得还少吗?
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截访”不是我们的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既然截访的开支很大,为什么不用这笔经费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倘问题议而不决,拖而不办,且空耗大量财力、人力,这不是与打造“高效”和“节约”政府的承诺背道而驰么?
莫让“截访”变“绝望”,这是考量地方政府有没有“民本”和责任意识的试金石。关键在于转变我们的从政理念和思想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做到实心为民,依法行政,变“上访”为“下访”,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发状态。即使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明之以法,做好说服安抚工作。这不只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稿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