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林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吾亲谢阳,籍贯湖南,职业律师,709大抓捕事件在案人之一。于2015年7月11日05:40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当局告知羁押在湖南长沙第二看守所。
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谢阳于去年八月在指定监视居住点遭酷刑,乘警察不注意时在窗口大呼救命,后被打昏,送163医院急救。而上月(今年七月)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刻意安排死刑犯住进其监所,经蓄意挑衅后遭死刑犯用手铐猛击,酿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如上述查明属实,作为谢阳的家属,我们对于长沙二看这种私自启用公权力、对在案人员进行非法施暴的行为感到异常震惊和愤慨,并严厉斥责和督促当局停止践踏人权,追查施虐者及相关公职人员责任,共同维护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大国的清誉。
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是现代文明的筑台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谢阳的家属,我们一直以谢阳为豪,对谢阳所从事职业的神圣属性引以为傲。多年以来,谢阳一直是家中二老的精神支柱,是家族里的顶梁柱。老家的电话,谢阳是拨的最勤的一个,每隔段时间都会给家中二老报平安。家里兄弟姊妹多,与自家人来往时难免会亲此疏彼。但谢阳是天生的热心肠,多年来和家中兄妹每一位都相处融洽,老家有人来省城他也总是积极接应。谢阳出事后,没有人过得安心。
谢阳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对内,兄弟姐妹有困难他总是竭力相助、鲜有推脱,在老家声誉很好;对外,与同事朋友坦陈相待,为人慷慨,也喜欢打抱不平。我们相信,谢阳自始至终从未有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非法动机,他只是在面对公权力违法时多了一份敢为人先的胆识与勇气:
其一,在诸起公众事件中,部分违法或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并不等同于政府,更不能与“国家政权”划等号,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这些人的鞭挞和抗诉不仅没有动摇政权根基,反而让公权违法的不良风气有所收敛,更好的落实宪法所赋予的公民监督权,也有利于推动中国的法制进程,有利于我国从法律大国到法治强国的路径转型。而不尊重公民监督权,更容易滋生官僚腐败,于国于家百害而无一利;
其二,谢阳本人出生农村,后在长沙安家立业,身后没有财阀支撑也无政治资本,说白了就是一介平民。这样的人说他有“煽颠”之嫌,无异于螳臂当车!在中国真正有能力反党、觊觎政权的,应该是薄熙来之辈,不是我等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如果相关机关执意给其扣上煽颠的罪名,实在难以自圆其说,也将在中国建设法治强国的过程中留下不光彩的一页!
综上所述,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尊重客观事实,不预设立场,不臆造“真相”,切实保证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全家人都在等正义临门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