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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观察:中國大陸失業率嚴重失真 實際已達到33%以上

2016年08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946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刘巧琳转2016年6月23日(2010-06-21 讯)

中國社科院於2008年12月16日發布的《社會藍皮書》稱,中國城鎮失業率已經攀升到,已經超過了7%的國際警戒線,比政府公布的截至三季度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的統計數據多出一倍!兩個統計數據竟然相差如此之大,讓人不知道應該相信誰。

但冷靜想一下,2008年在宏觀調控的打壓和金融風暴的影響下,全國有10多萬家中小企業倒閉,人們自然要相信社科院的數據。其實,多年來國家統計局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在失業率上一直持不同的觀點。

例如,對2001年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就有著不同的結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在《2001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認為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而中國社會科學院在《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認為: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經達到了7%的警戒線。結論也竟相差近一倍。

另外,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中國城市失業率為,其中男性為,女性為。並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在福州、上海、瀋陽、西安和武漢等五個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所作的點調,1996年9月以來,五城市16—60歲之間的勞動年齡人口的失業率一直在8%以上,而且在持續升高。從2002年2月開始,失業率甚至超過了14%,遠遠高於官方公布的城鎮登記失業率。由此來看,不管是宏觀的全國普查數據,還是微觀調查數據,得到的城鎮失業率都遠遠高於官方統計的「城鎮登記失業率」。

2006年,上海社科院副研究員曾燕波認為,如果把農村富餘勞動力算入,我國失業率就要高達20%。如果把「下崗」和「失業」實現並軌,失業率的數字將更高。在此之前,台灣經濟學家測算中國大陸失業率在30%以上,亞洲開發銀行測算在。本人綜合各方面的數據,經過認真推算,確信目前中國失業率已經達到33%以上。

一、失業率為何相差如此之大?
一方面,在統計方法上不同。大家知道,目前我國有兩個失業率,一個叫做城鎮登記失業率,一個叫做調查失業率。城鎮登記失業率所登記失業人員一般是指:具有非農業戶口,年齡男性在16至50歲,女性在16至45歲,無業而要求就業,並在當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求職登記的人員。

但是,城鎮登記失業率不僅指標涵蓋面非常小,而且人為調控的痕迹非常明顯:一是沒有包括那些再就業服務中心裡的下崗職工,而實際上下崗職工與失業人員並沒有實質的區別;

二是國有企業中存在相當數量的富餘人員沒有被分流,即隱性失業部分;

三是登記失業率中沒有包括外來人口;

四是沒有包括農村地區存在的大量失業人口;

五是人為控制失業率指標。比如,規定大學新畢業生在失業6個月後,才有資格登記為失業人員。而且在一些地方為了控制登記失業率,發放失業登記指標。比如一個工廠解聘500工人,但只給100個失業登記指標,這樣政府只負擔100個工人的失業救濟。

六是在失業登記程序上進行限制。失業者必須在原戶籍所在地進行失業登記。假如你是西安或蘭州戶口,在上海工作後失業,你必須回西安或蘭州進行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也只能在西安或蘭州領取。一個心急火燎尋找新工作人,誰會為了每個月300多元的失業金千里迢迢地趕回戶籍所在地登記失業呢?

七是其他未進行登記或無權進行登記的人員均被視為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的方法只承認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登記的符合上述失業條件的人員才被統計為失業人員,上述大量的沒有登記的失業人口竟然不統計為失業人員。

況且,發達國家在登記時只規定年齡的下限,不規定年齡的上限,而我國規定男50歲和女45歲不能登記求職,顯然是與國際慣例不符的,也是不人道的。使許多「4050」的人既不能就業,也得不到社會救濟。即使這樣,城鎮登記失業率也在呈現逐年提高的態勢。

「調查失業率」是採用國際通行定義並按國際標準的調查方式取得的調查,是通過住戶調查系統進行失業統計。城鎮勞動力調查採用了國際通行的失業定義,具體指城鎮常住人口中16歲以上,有勞動能力,在調查期間無工作,當前有就業可能並以某種方式尋找工作的人員。

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城鎮勞動力調查對於失業主要是從勞動力市場供需的角度來定義的,即無論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無論是非農業戶口還是農業戶口,無論是在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求職登記的還是未進行求職登記的,只要符合失業的定義,就作為失業人員進行統計。但目前,通過城鎮勞動力調查統計的城鎮失業率尚未對外正式公布。

很明顯,城鎮登記失業率一方面由於受各種規定的限制,另一方面由於我國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到勞動保障部門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的失業人員受到各種限制而數量不多,再加上就業和失業登記辦法還不健全和規範,存在著實際失業率高於登記失業率的現象十分嚴重,因此它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鎮的失業情況。

調查失業率由於採用國際通行定義並按國際標準的調查方式取得的調查失業資料,相對比較真實,但由於反映出的失業率較高,不符合「穩定」「和諧」等需要,所以不便向社會公布。兩種統計方法所得出的結果相差甚遠,至少在好幾倍以上。

但是,無論哪種方法都沒有真實地、客觀地反映我國失業情況,因為都沒有把最大的失業群體——農民納入到統計範圍之中。我國是一個擁有8億農業人口的大國,農村人口佔全國人口總數的70%,況且我國目前尚不屬於工業化國家,仍屬於向工業化和城市化過渡的農業國家。

因此,農民問題其實是中國失業問題中的關鍵。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26個城市的2000多家企業所作的調查表明,農民工占企業員工總數的,超過了城市工人,成為城市工業的主力軍。但做為國家的失業率統計,竟然把農民工這樣一個舉足輕重的群體排斥在外,對農民工是極其不負責任的。因為不納入國家統計範圍,也就意味著棄之不管,得不到任何社會救濟。

因此說,我國目前所採取的失業率統計方法是極其不科學、不完善和不人道的,與國際通用標準有著較大的差距。雖然我國失業率指標與國際通用標準失業率指標的計算公式基本一致,即:失業率=失業人數/(就業人數+失業人數)×100%。但在統計定義和統計範圍上卻有很大不同。

第十三屆國際勞工統計大會所作的決議(下稱國際標準)中「失業人員」的統計定義是指:在一定年齡以上的經濟活動人口中,在規定期間內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1)沒有工作,即未被僱傭或自謀職業者;(2)當前有工作的可能,即可被僱傭或自謀職業者;(3)正在尋找工作,即在最近特定時期已經採取明確步驟尋找工作或自謀職業者。

而我國則將失業定義為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並在法定勞動年齡以內(男50歲、女45歲以下),在調查周內未從事有收入的勞動,有就業可能並正在以某種方式尋求工作的有城鎮戶口的人員。

這與國標標準的失業人員定義相比,我國失業人員的統計範圍與執行國際標準的發達國家區別主要在於:

一是我國失業人員只包括在登記機構所在地區具有城鎮戶口關係的人員,而發達國家的失業人員包括了符合失業定義的全部人員。

二是我國的失業人員有年齡下限和上限規定,而西方國家的失業人員一般只規定年齡的下限而不規定年齡的上限,即包括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但符合失業定義的人員。

三是我國的失業人員只包括在勞動部門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而發達國家的失業人員包括了以各種方式尋找工作的人員。

另一方面,對失業認知上的不同。長期以來我國把失業看成是資本主義的罪惡,社會主義不能有失業。從而避談「失業」,不承認我國有失業問題,只接受並一直沿用「待業」這一概念。直到1993年,為了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適應,我國才開始正式用失業的概念取代了待業的概念,並於1995年1月3日起開始試行了新的失業調查統計方法。1996年開始將城鎮登記失業率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主要宏觀調控指標之一。

但是由於仍然受到傳統思想的束縛和「穩定」「和諧」的大背景下,使該指標受到各種「特色」「國情」等規定的限制,並被「專營」掌控起來,根本不可能把高失業率和穿越國際警戒線的情況公佈於眾,使中國失業率長期在4%以下,成為世界就業率最高的國家之一。這與目前我國所處在經濟轉型、結構調整、城鄉二元結構、向城市化快速推進等過渡階段及13億龐大人口十分不和諧,完全是一種搞笑的、自欺欺人的做法。

二、失業人口到底有多少?33%的失業率是怎麼算出來的?

即使中科院的失業率略比官方接近一點實際,但與實際相比仍差甚遠。那麼,全國失業人口到底有多少?33%的失業率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首先,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口和登記失業率。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從1978年以來,我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口或登記失業率曾先後出現兩次高峰,第一次是文化革命後期引起的「後遺症」,上千萬上山下鄉知識青年返城,引起大規模的公開失業人口(當時稱待業人口或待業青年),1980年曾達到540萬人,其中待業青年為283萬人,而後呈現下降趨勢,1984年達到低谷,開始逐步上升,從1992年以後,開始進入第二次失業高峰,1992年城鎮登記失業人口為393.9萬,登記失業率為;1999年,失業登記人口增長大600萬,失業率為;2001年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為681萬人,登記失業率為。

除港澳台外,中國人口總數為12.8億,就業人口為7.3億勞動力參與率為77%。2002年,失業登記人口為850萬,失業率達到了,2003年失業登記人口為800萬,失業率達到了,有關部門統計顯示,我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累計已達2400萬人。

其次,國有及其它所有制企業下崗職工的情況。國家計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有關專家的數據顯示,1993年全國城鎮下崗職工為300萬人,1994年為360萬人,1995年為564萬人,1996年為891.6萬人,1997年為1200萬人,相當於1993年的4倍。1998年為877萬人,1999年為937萬人,2000年至2003年均為1000萬人左右。從2004年至今,每年都有上百萬人下崗,這五年少說也有一千萬人下崗。但下崗職工再就業率逐年降低。統計顯示,1998年的再就業率是50%,但是到2001年再就業率只有30%,2002年是15%左右。即使全部按照下崗職工再就業率50%的樂觀估算。目前全國下崗職工尚未就業者仍達4000萬人,相當於城鎮經濟活動人口的20%。這些下崗職工大多是「4050」和低學歷、低技能人員,難以再就業。

第三,農村及勞動力的情況。我國目前農村勞動力約有4.9億,全國耕地19億畝(約佔世界的7%),且按我國現行的農村勞動力生產能力,每個勞動力耕種10畝地計算,僅需農業勞動力1.9億,城鎮企業就業的勞動力1.3億,僅有3.2億的農村勞動力被充分利用,有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這其中雖然有一些人季節性進城打工。如果按照國際通行的,以世界平均的農業生產率推算,我國的種植業最多只需要4000—5000萬勞動力,將有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

第四,國有企業和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改革如果能在2010年之前完成,大約要向社會釋放1/3以上的冗員。考慮到下崗分流人員中約有20%因年齡可以提前退出勞動力市場,這樣還有約3000多萬人下崗,平均每年下崗人數為300萬。

第五,「十五」期間為勞動適齡人口增長高峰期,我國城鄉平均每年將有近2000萬新成長的勞動力需要就業。其中,典型的新增勞動力是大學生。2001年全國大學本科畢業生為114萬,就業率為70%;2002年145萬人,就業率為80%;2003年212萬人,就業率為75%;2004年280萬人,就業率為73%;2005年338萬人,就業率為;2006年413萬人,就業率為70%;2007年為495萬,就業率在70%左右;2008年全國畢業生達532萬人,就業率為70%。可以看出,畢業生數字不斷攀升,而就業率卻連年持續下滑。況且大學生都知道這個就業率的統計水份是相當大的。即使按照官方的算法,也有700多萬大學生處於失業中。受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的大學生就業率將會更低。

綜上所述,城鎮登記失業人口為2400多萬人,企業下崗職工為4000多萬人,農村剩餘勞動力億人(不包括農村人口上學畢業、軍轉複員等約250多萬人),國有企業和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每年裁減的冗員300多萬,大學畢業生700多萬,城鄉新成長的勞動力近2000萬人,減去GDP增長的8%、就業彈性係數、為勞動力市場提供的800萬個就業崗位來計算,我國真實失業人口為億人。按全國勞動力資源7.9億人計算,我國目前城鄉人口失業率至少在33%以上。

三、失業人員具有年輕化和長期性的特點

與中國進入老年化和快速發展的國民經濟不相協調的是,我國失業人員趨於年輕化和長期失業人數多等特點:一是失業人員年輕化。這就是所謂「2030現象」,即20歲到30歲之間的人面臨的就業難題。作為一種新失業現象,它其實也可以叫做畢業失業現象。

據有關部門調查,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16歲以上30歲以下者,竟佔50%。具有高知識、高學歷的大學生和研究生群體出現了高失業現象。近些年開始出現的「知識型勞動力過剩」足以反映當前中國就業之艱難。

從2001年到現在的幾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每況愈下,就業狀況非常艱難。由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過低,為了穩定需要,經常看不到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的全國性數據,只是由教育部和勞動部提前宣布:一定要在今年9月1日以前保證高校畢業生一次就業率達到70%或80%等諸如此類的號令。既然把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做為「政治任務」,那麼就業率的水份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長期失業人數多。2003年3月17日,在全國人代會期間召開了的一個記者招待會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張左己承認,中國不僅失業率較高,而且長期失業人數較多,更難對付。所謂長期失業是指,按國際標準半年以上找不到工作的即為長期失業。勞動經濟學家莫榮估計,在我國失業人員中,有一半以上為長期失業。

三是隱性失業日趨嚴重。隱性失業又稱為潛在失業或在職失業,指的是用人單位所僱傭的勞動者從事不能充分發揮其能力的工作或從事那種勞動生產率低於他能達到的標準的工作。其典型特徵是:勞動者名義上說就業了,而實際上卻處於一種失業或半失業狀態。

因為勞動者在其工作崗位上要麼無事可做,要麼無充分的工作可做。他們是屬於已被安置就業而未能與物質生產要素實現合理有效組合的一部分勞動力,即冗員。上世紀末,國有企業中的富餘人員就達2000多萬人。另據1996年上半年的統計,國有企業中每兩個職工就有一個在虧損企業中工作。從改革的方向看,失業從隱性到顯性是其必然性。

四、在失業率的統計和救濟上我們遠不如西方發達國家人道

可以看出,我國失業率已遠遠高於西方發達國家。2008年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美國失業率為左右,歐盟為8%左右。然而,西方發達國家在失業率上的統計和救濟等方面要大大好於我國。以美國為例:失業率是美國人民衡量政府業績的重要指標之一。因此,美國政府對失業率的重視,絕不亞於我國政府對GDP的重視。

首先,對比一下兩國的統計口徑。美國的失業率統計有三種口徑。第一種為「入戶調查失業率」,它是將全部的16歲以上人口包括在內的全面就業狀況調查。這是統計口徑最寬廣的一種。根據這個標準,美國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共增加失業人數270萬人,共有1033萬失業。第二種為「單位調查失業率」。是指從單位(僱主)那裡獲得聘用和解僱信息,從IRS獲得工資發放數據,算得失業率。這種失業率一般作為對「入戶調查失業率」的補充說明。這種失業率統計口徑比上一種小得多。因為有些自由職業者常常被排除在統計之外。

根據這個標準,美國自從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共增加失業人數190萬人,只有第一種的。第三種就在我們中國常常聽到的「登記失業率」。即從失業救濟部門登記表中獲得失業人數而算得的一種失業率。這種失業率基本不被美國社會認可,也幾乎不出現在官方的報告中。因為這種失業率是極其失真的失業率。因為一是高收入失業者一般不向救濟部門登記;二是短暫失業者很少向救濟部門登記;三是特別是大量的超過失業金領取期限的失業者不在失業部門掌握之中。2008年11月的登記失業人數為450萬人,只有第一種的44%。如果也像中國的統計口徑一樣,那麼金融危機中美國的失業率只有了!

其次,對比一下失業時間的長短。2008年,美國的失業人口中,有在5周內重新找到工作;有30%的失業者在5--14周內找到新工作;有的失業者在15--26周內重新找到工作;失業半年以上的僅為。也就是說將近80%的失業者能夠在半年內重新找到工作。而我國的失業者大多是半年以上找不到工作的人。

第三,對比一下對失業者的救濟。在美國失業了,有些單位會給予一定工資數額的補償。如果沒有就可以向政府領取失業金,按照目前的規定,失業金可以領到半年以上。半年以後,依然找不到工作,就開始享受低收入(或無收入)的社會保障金,這樣在住房,醫療和子女上學方面取得相應的福利。2008年美國貧困標準為年收入10400美元以下(中國為683元)。

在美國針對低收入群體的福利有十數項之多,比如單人的年收入不到13524美元者,就可以享受領取食品券了,單人年收入在15,600美元(單人貧困線的150%)以下的,也可享受一系列的福利。2008年,美國的平均失業救濟金大約為1700美元,而2007年美國的月平均工資為3368美元。這就是說,美國失業救濟金相當於上一年的平均工資50%。而歐洲要比這個比例高,大約相當於中國的三倍。

2008年,北京的失業金為502-611元:上海為410-550元;天津480-520元;重慶為260-470元人民幣。分別為2007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北京)15-19%;(上海)14-19%;(天津)22-23%;(重慶)14-24%。況且,在我國並不是你登記失業了,你就可以領到失業金的,要受到各種各樣的限制。

一是要有城鎮戶口;二是要繳納足量足夠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三是要能提供可靠的理由正當的「失業證明」;四是地方的失業保險帳號要有錢支付。現在雖然一些地方投保的農民工也可以領取失業金了,但其金額僅為城鎮戶口的30-40%,大約每月只有一兩百元。

五、我國失業率高的主要原因

第一,過度追求「效率」的結果。中國在近一個歷史時期出現這種經濟增長、勞動崗位不增反減的現象,有其客觀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國選擇了效率優先,而不就業優先的發展戰略,完全是國家政策所致。

美國著名的凱恩斯經濟學家阿瑟.奧肯在其《平等與效率》一書中這樣指出,「對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產生出各種不平等,因此,在平等與效率之間,社會面臨著一種選擇。」改革開放30年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思想一直佔據著主流地位,政府決策也表現出極功儘力的短期行為,推出的一系列經濟政策,其主題都是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和提高效率,尤其是追求GDP的高增長。然而GDP的高增長並沒有帶來高就業。GDP的增長對就業增長的拉動力不斷下降,從上世紀80年代GDP每增長1個百分點可拉動就業增長個百分點,平均能拉動增加就業崗位240萬個。到了90年代,GDP每增長一個百分點,只能拉動就業增長個百分點左右,平均拉動增加70萬個就業崗位。而現在還不足0.1個百分點。

由於市場機制天然地偏向效率,所以在解決就業任務上只能依靠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但政府這隻手在就業優先和效率優先問題上卻選擇了效率,因此,我國的高失業率再所難免。而世界上大多數工業發達國家都選擇了就業優先的政策目標,各國都結合自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實際,改變了過去單純靠現金補助失業者的辦法,而選擇了事前防止失業和促進就業的積極的勞動力政策。

以瑞典為例,瑞典的就業策略是「每個人就業」或「充分就業」,這是過去40年來瑞典始終作為社會福利國家的原則之一。瑞典設立了國家就業委員會並在全國設有360家就業辦公室,60家特殊的就業服務機構和90家職業能力測試所。就業辦公室主要功能是職業諮詢和安置指導。瑞典把 GDP的用於消極的措施上,而把GDP的投入於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措施上。這使得瑞典在1945—1991年間,所見到的最高失業率只有,其中20世紀70年代失業率一直處於1.5—間,20世紀80年代的平均失業率僅為。同時通過建立就業保障法,禁止不公平解僱來保護僱員。

再如,美國加征鋼鐵關稅,之所以不惜動用201條款,是因為美國還有15萬鋼鐵工人,要保證他們的飯碗。中國家電業在歐洲遭到反傾銷,也是西方國家保護就業的表現。

雖然說「發展是硬道理」,但如果真的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並考慮到目前我國國情,就業就應該是硬道理中的硬道理。一百多年來,我國積弱積貧深重,中國渴望富裕與強大,選擇效率和追求GDP的增長也具有其歷史的合理性。但是絕不能讓廣大的弱勢群體承擔經濟發展的成本,這是極不道德的。

第二,偏重發展資本密集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就業是民生之本,實行不同的經濟發展戰略,形成不同的經濟增長模式,就會帶來不同的就業效果。8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認為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屬於先進生產力,於是積極鼓勵發展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忽視和排斥勞動密集型產業,以犧牲就業來謀求經濟發展。其實,這三類產業在市場經濟中各有自己的適應範圍,並無先進和落後之分。勞動密集型產業可以同資本密集型產業相結合,也可以同技術密集型產業相結合。事實證明,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也有很強的競爭力。

第三,一刀切的「民進國退」的結果。在「抓大放小」和「國有企業退出競爭一切領域」的政策下,意味著宣布國有企業的死亡,各地紛紛制定國有企業死亡的時間表,在極短的時間內,無論經營好壞的國企都進行改制、轉制或破產,造成了大批下崗失業人員。很多轉制後改變為私營的企業對職工實行「買斷工齡」,解除了勞動合同,平均給一萬塊錢左右的「經濟補償」,便把職工推向社會,任其自生自滅。

第四,我國正處在勞動年齡人口不斷上升時期,形成持久的巨大的就業壓力。表現為勞動年齡人口或經濟活動人口增長率超過總人口增長率。

第五,我國正處在大規模產業結構調整階段,下崗職工激增,是屬於持續性、長期性的結構性失業。農業就業人口比重下降,農村新增勞動力和脫離農業部門的勞動力向非農產業部門和城鎮流動,形成就業壓力。第二產業特別是製造業,吸納新增勞動力的能力在下降。國家政策和技術進步的作用摧毀了大量的舊的工作崗位,而新的產業和新的工作崗位尚未形成。

第六,我國經濟增長正經歷迅速的「資本深化」過程,特別是國有工業企業資本密集程度迅速增高,不僅不吸收新增勞動力,還要不斷排斥大量富餘人員。「八五」期間,我國出現前所未有的高經濟增長和高投資增長,但沒有帶動相應的、較高的就業增長,就業增長彈性係數達到歷史最低點。反過來,經濟高增長,主要依賴資本投入,勞動投入的增長貢獻越來越小。這種經濟增長方式是與中國基本國情相悖。

因此,作為一個政府應該把保證國民生活需要和提高國民生活質量放在第一位,如果只追求經濟發展和不顧百姓生活,這樣的發展對廣大弱勢群體來說是毫無意義的,並必然與社會發展目標背道而馳。保證每一個社會成員不受飢餓和貧困的痛苦,使其有尊嚴地生活,這是每一個政府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作為一個經濟高速發展變革的國家,適當高的失業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完全沒有必要去遮遮掩掩。以遮遮掩掩的失業率為根據去做決策,必然使失業率越來越高,使大量沒有納入失業登記人員的生活陷入困境。

[先鋒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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