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祥威转自:麻辣网
发表于 2014-4-1 23:36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城南镇先锋村1组村民周国英,电话:18140278076。经过多次到南充市、四川省、北京上访后,营山县政府视上级政府意见于不顾,于2014年03-27清早,在我全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动用公安、武装等将我家房屋非法强拆!!!几分钟不到,将我家房屋夷为平地!!!!
首先申明的是,我们不是钉子户,只是当地政府剥夺了我们最基本的财产权利,欺压百姓,丧尽天良!!! 2013年,营山县城南镇在当地镇政府以“国家统征”名义对当地先锋村几个大队进行土地征用。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对政府拆迁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提出质疑,但是政府工作人员却并不给我们合理的解释,反而联合公检法威胁恐吓强拆我们的房屋,这次拆迁工作涉及几百户村民,大部分村民都对当地政府给予的安置补偿方案表示极为不满,却被迫签订协议,大家怨声载道,却不知道向谁表达我们的意见和想法。 对农民来说,房子和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是我们世世代代的家园。现在我们当地政府对老百姓房屋想拆就拆,完全无视我们老百姓的存在,视道德和法律于不顾,随意践踏蹂躏老百姓的生命财产。请问天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这样强大的拆迁阵容场面和残忍心为什么不去对付小日本收复钓鱼岛,却偏偏对我们同病相怜的老百姓,对我们苦苦相逼,让我们无路可退! 针对这次拆迁,我们“十问?”营山县政府及国土局,却无一人给予我们正面回答。 一问:为什么征地拆迁没有出示四川省相关拆迁公告? 营山县、城南镇政府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拆迁征地程序公布相关征地批文。没有批文的征地,难道不属于非法征地吗?如果有征地批文,为何不出示批文?县政府城南镇从最开始就讲老百姓蒙在鼓里。 二问:房屋拆迁、征用土地之前为何不见公开的“拆迁补偿政策”? 按照国家土地拆迁政策规定,征用房屋土地之前,必须按照程序对“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并广泛听取百姓意见,进行相关听证。老百姓在单独谈判之前,政府至始至终都没有公布相关的“拆迁补偿政策”,县政府为何将“补偿政策”隐藏得如此之深,为何就敢冒天下之大不违,违背法律,违背国家宗旨,随意践踏老百姓的财产权利吗? 三问:为何“协商谈判”非要把老百姓关进屋子里?为何要签订保密协议? 当地老百姓对后来公布的赔偿方案表达了强烈不满,但政府对这种不满视若罔闻,政府“人多力量大”,采用单独谈判形式,将我们每户家庭关进办公室里面,其他人一律不准进,谈判就像在做生意一样。他们安排了各种类型的工作人员,用不同的交流方式,用所谓的当地政策法律条款框老百姓。很多农民不懂政策不懂法律,人单力薄,最后只能委屈妥协,被迫画押。签完字后还必须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不准泄露签订的协议内容。由于整个信息交流人为受阻,使得老百姓只能像一只羔羊,任人宰割。他们内部流行对付老百姓八字口诀“一哄二劝,三诈四骗 ”,总而言之,就是处心积虑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降到最低。这种单方面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侵害了老百姓利益。于法不符,于理不容!!请问,当地政府的此种灭绝人性的行为背后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秘密???? 四问:2013年的土地拆迁为何用2007年的拆迁补偿政策?? 国家在2011年就出台了相关的土地拆迁相关政策,营山县2013年的拆迁却用5年前的拆迁补偿政策,当地政府的此种行为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目的? 五问:为什么营山补偿内容和南充规定的内容差别如此之大,为何补偿标准如此之低? 第一,门市赔偿问题 位于拆迁红线范围之内的很多住房屋都有3至4个门市构造,门市皆沿街道而建,可以用作老百姓做生意谋生之用。根据营山县2007年出台的拆迁补偿协议,根据补偿细则第十四条,对于门市赔偿标准是:“原房有门市的施行等建筑面积换房,原房无门市可以优惠享受建筑面积34平米左右门市1个”。而当地政府官员给我们协商谈判时赔偿方式则于此相违背。“口头政策”更改为不论有无门市,只是按照房屋产权给予门市优惠,即有产权的房屋优惠一个门市,没有产权的房屋不享有门市优惠。虽有门市构造但是没有营业执照,也不能算作门市。由于当地官员这样的“口头政策”,将拆迁户的门市赔偿降到了最低。最大程度的减少了赔偿,农民们变成了城镇户口,却没有了土地,没有发展的基础。门市补偿降到最低,也最大程度损害了老百姓自谋职业,发展生计的平台。 第二,房屋面积赔偿问题 根据从国务院以及我们当地拆迁政策来看,没有明确规定说房屋拆迁按照各种比例进行产权置换,那么国务院温家宝提示:房屋拆迁之前应该给予拆迁户合理充分的补偿,必须提高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水平。当地政府给我们协商的补偿说按照1比1的比例补偿住房面积。这对于以后没有宅基地和田地的我们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就守着这点房子,我们以后怎么自谋职业?怎么生活? 第三,无房户面积赔偿问题 根据南充市拆迁细则:“无房户享受30平方米的住房优惠,不用补贴工程造价,超出15平米按照工程造价760元每平米缴纳“, 营山县拆迁细则也有“无房户享受30平方米的住房优惠”内容,但是省去“不用补贴工程造价”。 城南镇政府人员跟我们协商说,无房户享受30平方米的住房优惠,但是必须按照工程造价860元每平米缴纳费用。为此我么专门拿出政策跟工作人员理论,但是他们却闪烁其词,给出的答复都模棱两可,不能让我们信服。 外加其他各种费用,到最后,每家每户拆完房子,还要到给政府好几万块钱,试问,哪个地方的拆迁,最后还要老百姓掏腰包的????哪里???? 六问:为何补偿结果出现如此不公平的现象? 补偿不公平现象表现在,根据很多老百姓暗中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当地拆迁户中跟政府有很好关系的,时任当地干部的,由于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了比普通拆迁户更多更好的补偿结果,这些可以通过走访佐证。政府至始至终不敢公布拆迁补偿结果则能够说明问题。 七问:为何当地政府至始至终不公布拆迁补偿结果。 按照国家规定,土地拆迁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但当地政府至始至终不公布补偿结果,其隐藏补偿结果的目的和意图何在呢? 八问:为何联合公检法以及开发商威胁欺压老百姓? 2013年7月,开发商“四川鸿腾建设集团公司”不顾户主周国英的反对,将其房屋强行用泥土包围,导致房屋底层积水,政府不理不睬并采用停电的形式强逼周国英户主搬离房屋,同时开发商打伤周国英户主。周国英多次到南充市、四川省、北京上访,营山县政府视上级政府意见于不顾,联合法院继续采用强迫、非法出具“强拆告示”来恐吓周国英户主,地方政府强奸民意,肆意侵占老百姓财产,血腥程度令人发指!最终导致非法强拆周国英户主房屋的恶性事件!!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派施工方和特警对先锋村四队/十三队维权的群众实施武力镇压。朗池镇五通村、白塔村等土地房屋拆迁也出来很多问题。营山老百姓有苦难言,有怨不能伸! 公平何在!!!!??????天理何在!!!!!!!?????? 四川营山县的黑暗不是一天两天,老百姓的悲惨生活不是一年两年,祈求上级纪委能够从关注民生,彻查营山拆迁隐藏在背后的官商勾结、腐败和黑暗。希望社会各界力量能够关注我们营山县城南镇老百姓。 |
中国权贵敲诈观察员:汤祥威
2016 08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