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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观察:农民工失业无法准确界定,又有新特点

2016年08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600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刘巧琳转自2015年11月20日(博讯2010年12月28日发表)

农民工失业是一个无法准确界定的现象,也许比城市失业现象、农村无业现象更加难以把握和描述。因为这部分人从城乡两个角度都难以把握,观察研究者难以瞄准。大致上,我们主要观察以下两类人群:一类是失去原有工作但未找到新工作者,其中包括失业返乡与失业未返乡者;一类是已经离乡外出但是未找到工作者,其中包括就业形式不确定者。尽管分类简单,但实际上失业农民工的组成成分甚为复杂。在 “就业难”与“招工难”“、民工荒”之间,农民工常以返乡待业或留城待业、间断性就业的形式存在,在地域分布、行业分布、就业方式等方面呈变动不居状态。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比较,当下的农民工失业现象又有新特点,失业对于社会的影响也趋于复杂。

一、失业新表现 (博讯 boxun.com)
这种新表现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外出不等于就业,失业不等于返乡。基于此,与过去那种找不到工作即返乡,或者农忙和节日的规律性返乡和外出相比,现在农民工流动的规律性已明显改变。与此同时,处在流入与流出之间、就业与失业之间的农民工群体不断增大,这个社会群体的边缘性色彩更加丰富。

农民工失业的新特点,在金融危机期间有充分展示,但是金融危机缓解后,这些新特点依然存在,只不过数量规模有所不同。据政府的统计数字,2009年初,中国1.3亿外出就业农民工中,有15.3%、近2000万农民工由于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且没有找到工作而返乡[2]。城市中失业未再就业亦未返乡的农民工数量无人统计,生活状态无人知晓。实际失业返乡农民工数量应多于2000万。根据我们2009年11月对651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因失去工作后城市生活成本太高、返乡等待时机的农民工仅占总数的40.9%,另有30.1%因外出务工赚不到钱而返乡。受金融危机影响,家庭装修人员、运输货车司机、货物装卸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等,拿不到工钱成为“家常便饭”。但是,失业也不等于返乡,许多失业农民工选择继续在城市寻找就业机会,或靠打零工以维持生计。在外出就业方面,通常的统计方法为,根据农村外出劳动力数量以确定农民工数量,假定离村外出即为务工就业。但事实上,近两年出现的一种常态化现象是,从农村看,农民已经外出,但从城市看,并未就业。外出不等于就业。

我们的调查显示,已返乡农民工中,59.1%等待时机再次外出。在无外出计划的返乡人员中,有52.3%的农民工已就近就地转移,另有36.5%已准备或开始创业。通常,很多人说“:农民工没有失业问题,实在找不着活就回家种地。”但是,现在的农民不是以前的农民,现在的土地也不是以前的土地。农村人均耕地普遍不足半亩,农业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生活需求。多数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超过农民总收入的65%,21.3%的父辈农民工靠体力活供子女上学。外出就业与农业耕作双管齐下成为农民现实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一些农民工在城里“混饭吃”,打散工、零工,也不愿返乡。多数农民工的就业原则为“先出去再说”。2009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报告指出,农民工返乡再次外出,仍处于找工作状态的约为1100万人。这个数字虽然随着经济增长的企稳回升有所减少,但是,根据对局部地方的观察发现,处于找工作状态或者不稳定就业状态的农民数量一直是比较庞大的。

“失业不等于返乡,外出不等于就业”的新特点,意味着另一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我们称之为“隐性农民工”。“隐性农民工”即那些没有正式就业,也没有返乡,就业状态和生活状态不稳定的农民工。这种“隐性农民工”的组成成分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失业未再就业也未返乡者、新流入未就业者、未就业农村籍大学生、半失业状态的自由职业者等。此类人群随处可见,菜市场里搬菜、卸菜的人,工地搬砖、卸沙的小工,蹲在街边等待做体力活儿的人,小区里推车收废品的人,还有一些在网吧上网、混日子的人。根据我们在杭州、天津等地的几个社区街道的调查,“隐性农民工”在一个社区或者街道通常会有几十个,成为社会治安隐患。这些人中,有的无正常生活来源,或依靠过去积蓄,或依靠亲友接济,或依靠偶然有工可做。也有的人一天做3至4份工作,在社区内做保洁员、收拾废品、装修队做小工、做送奶工等,但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生活工作不稳定,经常处于今天不知明天做什么的状态。

在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中,有一部分人采取比较消极的生活态度,即“混日子”。这些人以新生代农民工居多,但并非新生代农民工的主流。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土地的热情并没有完全丧失,但土地已不能给予他们安全感,更不能带给他们人生实现感。新生代农民工毫不掩饰地承认对于融入城市的向往,但更为理智与清醒地面对难以融入的现实。我们发现,这些混日子的新生代农民工大致分为两种,均很焦虑与矛盾。一种为有过就业经历的,却对就业丧失信心与耐受力;一种为没有就过业的,表现为与社会格格不入,难以适应。他们往往因恐惧、慵懒、禁不住诱惑,因美好期望与残酷现实的巨大落差,因缺乏城市认同感与安全感,而不愿工作,有的甚至从根本上排斥并拒绝工作。事实上,这些青年人在农村与城市都很难找到发展空间,但是,城市与农村在物质与精神享受上的巨大差异使他们默认,与其在村里“混”,还不如在城市“混”。这就出现了规模可观的“混”在城里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

二、失业发生机制

农民工失业原因是多元的,从农民工角度来说,有主动失业与被动失业。主动失业即农民工主动离职,或闲暇无事,或另谋职业;被动失业为农民工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两者有重要区别,前者体现了农民工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后者往往反映了农民工权利受损。

结构性失业”是关于失业现象的一般化解释。从国际经验来看,结构性失业主要是由于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等)发生变化,现有劳动力的知识、技能、观念、区域分布等不适应这种变化,与市场需求不匹配而引发的失业。另有解释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些部门发展迅速,有些部门正在收缩,有些地区正在开发,而有些地区经济正在衰落,这也足以引起一部分人失去工作。而对于年龄、性别和外来人口的歧视也会造成结构性失业。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现象,即一方面有活无人干,一方面有人无活干。结构性失业应是长期、普遍存在的,也通常起因于劳动力需求方。这个理论似乎解释了我国农民工“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但是,农民工失业问题又有独特的复杂性。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劳动力自身文化与技能欠缺,确实影响其就业适应性。但是,中国庞大的加工制造业,对低级劳动力有巨大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招工难”又有明显的特殊性。原因主要是,农民工对于职业与行业的认知与选择,是农民工对于工作条件等考察后的主动放弃,是行业、企业不适应农民工的就业要求,而不是农民工在职业技能等方面不适应这些行业、企业。

在金融危机时期,农民工失业现象明显,被动失业是较为多见的原因。工厂停产、倒闭,老板携款逃跑,大量降薪裁员等,是企业与工厂等常用以维持生存、保护财产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劳资纠纷明显增加。除此之外,农民工就业与权益受到企业与工厂新手段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失业有两种特殊的机制。

第一“,隐性失业”。隐性失业即工厂开工不足,工人即使上班也不能享受应有待遇。在东部[3],我们调研的四个工厂中,均存在此现象。基本情况是:农民工平均工作时间远少于金融危机以前,每月最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用,800元左右为上限,工资减少1/3以上。偶有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只计算为调休。金融危机前,农民工在工厂中就像机器,不能随意说话,不能随意喝水,不得接听电话,不得请假,上厕所的时间也有严格限制。当工厂订单减少时,农民工在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厂房。农民工的处境是,留下难以维持生计,离开则再就业希望渺茫。我们调查的一个工厂,用工规模400余人,因不接受工厂工资待遇大幅下降而辞职的农民工约有60人,其余的均留厂等待开工复苏,但待遇大大降低。原来加班时工厂管饭,现在餐费自理,生活成本提高,农民工难有积蓄甚至入不敷出。隐性失业较农民工失业返乡更为明显,数目更为巨大。有的工厂,甚至不按时发放或少发放工资,理由也较为多样,有的以帮助农民工代管为由,有的以帮助农民工积蓄为由,有的以每月发放必要生活费,其余年底统一发放为由。总之,农民工没有“享受”失业“待遇”的资格,更不敢面对没有收入的生活,被迫处于“隐性失业”状态。现在看来,这种隐性失业状态的出现,政府不无责任。在金融危机时期,有的地方政府向工厂下政策、发文件,要求企业不裁员、少裁员,裁员要向政府提出报告与申请,虽然政府是出于好意,但却给了企业钻空子的机会,致使农民工权益受损。

第二“,软裁员”。即企业不直接裁员,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迫使工人自动离职。主要做法是换动岗位,将原有较高收入的工人调至较低收入岗位,将技能较低的工人调至需要某项特定技术的岗位,将较清闲的农民工调至工作强度较大的岗位等。这种调换造成了农民工面临克扣工资与受指责的困境,产生抵触情绪,或无法适应,不得不失业。“软裁员”主要是企业针对其不再需要的农民工,特别是那些有职业病倾向的农民工而采取的措施。我们调研发现,稍有规模的企业会对农民工进行年度体检,体检后发现有职业病倾向的农民工,先安排其带薪休假一个月,给予最低生活补助,一个月后症状未消退的,将其换岗,“软裁员”再次实施。农民工只得辞职离厂,身体却留下了隐患。企业的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逃避职业病为其带来的麻烦与损失。我们调查发现,在长三角地区某600余人的工厂中,70余人在金融危机渐退时因“软裁员”离去。一些四五十岁的农民工也表示,他们在30岁之前大多在电子、服装等加工行业企业就业,由于长期用眼疲劳,当他们视力下降时,工厂便会将他们调动岗位,甚至找理由辞退。

三、失业的社会影响

世界范围内的通常经验是,社会稳定需要一定的就业增长作为支撑,大规模失业将带来社会不稳甚至政治动荡。在中国,有一种说法,经济增长如果不能保持在 8%以上,就业将出大问题,社会稳定也将随之出现问题。但事实上,这个标准并没有严格的实证研究支持。更具体地说,失业如何导致社会不稳定,其发生机制如何,并没有有说服力的经验研究。但是,结合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期间对农民工失业现象的研究观察,包括在企业、有关政府部门的访谈,及对若干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失业在三个方面影响稳定。

其一,失业导致劳资纠纷增加。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不论是直接裁员还是软裁员,员工与企业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在此过程中,员工因种种不满与企业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的表现在农民工与企业之间,有的则表现在农民工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特别是通过政府劳动争议处理部门的工作直接表现出来。以杭州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例,2009年其直接受理的劳资争议案件比2008年增加了一倍多,由1200余件增至2600余件。另有一部分纠纷则表现在社会组织上,如员工通过老乡、朋友等非制度化资源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劳资纠纷增多时“,土律师”代理案件增多。这潜在或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自我组织程度,对于政府的社会控制有明显的消解作用。

其二,失业导致违法犯罪现象增加。我们发现,失业或“就业难”现象导致了部分农民工的“非法生存”。一些人在生活无着时,往往以小诈骗、小偷盗等不正常方式度过生活危机。部分失业或“就业难”农民工被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一些地方,失业与“就业难”农民工是犯罪团伙、传销集团等拉拢的对象,他们有的在威逼利诱下误入歧途,有的则是迫于生计压力。东部某市2009年出现了“X山盗窃帮”[4],成员均以“盗窃”为生,外出犯罪容易被社会舆论视同于外出就业。除此以外,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失业后,在无法就业、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骗、被打,最终成为流浪汉,甚至神智不清。这些现象说明,失业在影响社会的同时,更侵害农民工群体。

其三,失业导致群体性事件中的破坏因素增加。近几年,群体性事件有个新特点,即事件的直接参与者成分复杂化。过去,事件参与者是直接利益相关者,现在,参与冲突抵抗的人员出现了泛化现象。实质上直接参与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利益相关者,如征地问题上访中那些直接被征地的人,交通事故中的事故当事人;而另一部分并不是事件的直接当事人,甚至与事件毫不相关。这些无直接利益者,经常是事件升级,包括冲突激烈程度升级、冲突规模扩大等的主要推动者。他们参与事件的过程,一般是从围观、旁观到直接介入,但介入的程度不同,如直接参与冲击政府人员或办公场所,破坏警车,甚至在混乱中哄抢商店摊点等。从几个事件来看,这些参与者中相当部分是完全无业或者无稳定职业者。当然,这些人本身参加事件的深层动因需要深入研究,但是从身份与社会分层来说,无业或者半失业状态是一个重要特征。

结 语

调查发现,农民工对于失业有自己的看法,他们经常不认同通常的“失业”定义。在他们看来,缺乏保障的进城务工,本来就是间歇性的,不断跳槽意味着一种潜在的保障。失业有时对于农民工而言是调整与重新选择的休整期。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在从加工业进入服务业的过程中,都经历过或长或短的失业期。尽管外出务工或者耕作务农是农民的自由,但在现实条件下,农民需要在本地务农与外出就业的双重保障。同时,无论是主动失业还是被动失业,都使农民工变得更加清醒。他们开始更加自觉地拒绝不公正的待遇并争取自己的权利。

农民工对企业或者行业存在反感与偏好的选择。通常,在外资企业中,农民工最反感的是日、韩、台企业,较有好感的是欧美企业;在民营企业中,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受欢迎,在外来民营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中,倾向于选择本地企业。相对而言,最受农民工欢迎的是国有企业。农民工的选择取向,取决于企业在多大程度上尊重农民工的权利。考察部分加工企业,使人联想起卓别林的电影《摩登时代》,其机械程度、劳动强度、强迫程度与电影中的工人多有类似。如果农民工在此类工厂中长期工作下去而不觉反感、不思离去,那才是不正常的,甚至说是违背人性的。

农民工不愿在企业的压力下变成机器人,拒绝是在所难免的。但是,由于生活压力与自身条件限制,有些农民工虽然无法离开加工企业,但会在不同工厂之间徘徊、来回跳槽。此时,在一些地方,用工单位对付经常跳槽的员工的方法是,若干不同工厂常联合起来拒绝录用他们。于是一种特殊的经常失业的,甚至不断在不同地方间流动的人群出现了。“民工荒”与“招工难”现象,对于企业和社会来说是一个难题,甚至是一种困惑。但对农民工而言,这不是一个问题,也不费解,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某种意义上,也是农民工觉醒并重新选择生活模式的开始。所以,企业需要反思用工行为,政府也需要反思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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