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中国日报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在山东省纪委组织开展的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各级党委、纪委注重压力传导,逐级夯实责任,全面排查线索,严格执纪审查,强化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省纪委近日通报章丘市、广饶县、肥城市查处的9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章丘市宁家埠镇宁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宁水玉侵吞村集体财物等问题。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宁水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村集体财物折合共计1.27万元;2010年至2014年,个人违规保管村集体资金95.36万元。章丘市纪委给予宁水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章丘市圣井街道东姚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孟庆太违规支出费用、套取拆迁补偿资金、擅自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等问题。2006年至2012年,孟庆太以办理村务为名,违规从集体账目支出日常招待、节日走访等费用42.02万元;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白条支出达3957.8万元。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孟庆太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他人套取青苗补偿款11.87万元,套取机井、配电室补偿资金8806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2年2月,孟庆太未经村级事务决策议事程序,擅自将村集体资金10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章丘市纪委给予孟庆太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章丘市龙山街道南洼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沛新套取小麦补贴、坐收坐支淹地补偿款、虚报工程款骗取筹资筹劳奖补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沛新伙同他人,虚报套取小麦补贴3.66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王沛新伙同他人将淹地补偿款10.15万元不按规定入账,予以坐收坐支;2013年,该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4.43万元,用于路灯安装和配电室建设。2015年8月,王沛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内,又发现王沛新于2013年7月至12月,伙同他人编造虚假材料,虚报工程款骗取自来水工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5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6年6月,龙山街道党工委给予王沛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广饶县陈官镇杨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玉峰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玉峰安排他人虚报小麦、玉米、棉花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财政补贴20.97万元,其中2.78万元用于抵顶村民小组长工资,18.19万元发放给农户;采取虚开发票、伪造补偿明细等方式,冒领村集体资金8.43万元,用于村务招待开支。2015年7月,李玉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处分影响期内,又发现李玉峰2008年8月私自与企业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将相关费用3.06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1月,广饶县纪委给予李玉峰开除党籍处分。
广饶县李鹊镇南十里堡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洪志套取村集体资金、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问题。2008年4月至2011年5月,赵洪志安排他人将上级返还水费1.67万元,未计作村集体收入;2010年2月,赵洪志安排他人以“三网”绿化补偿款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2.54万元,上述共计4.21万元用于支付该村不能正常入账报销的相关费用。2009年10月,赵洪志违规为被判刑人员出具虚假入党证明材料。广饶县纪委给予赵洪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广饶县花官镇原科技副镇长、城建委主任张怀吉违规设立账外资金、违规走访接待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张怀吉将镇城建委收取的卫生费和建筑公司临时板房占地费8794.5元不按规定入账,另设“账外账”用于镇城建委日常开支,其中张怀吉报销个人手机话费2000元。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镇城建委违规列支走访和接待费用4.45万元,在下属单位报销。广饶县纪委给予张怀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花官镇解除其科技副镇长使用关系。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西大封村党支部原书记尹岳逊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和土特产、违规公款接待、坐收坐支土地租金等问题。2013年,尹岳逊公款购买购物卡1.21万元,用于走访和个人消费;2012年至2014年,该村购买总价7.99万元的鹅和鹅蛋,用于赠送客商和村集体招待。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该村集体公款招待累计违规支出3.35万元。2011年9月,该村购买商务面包车1辆挂在个人名下,并违规报销车辆交通安全罚款0.32万元。2015年10月,该村坐收坐支土地租金34万元;同年11月,挪用2015年度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4.46万元。此外,尹岳逊还存在违规操办儿子参军喜宴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王瓜店街道党工委给予尹岳逊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肥城市桃园镇原民政办主任兼残联理事长阴启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3月,阴启林借召开会议之机公款宴请村干部,相关费用以购买生肉名义在镇敬老院入账报销。桃园镇党委给予阴启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民政办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肥城市石横镇新胜居党支部原书记刘春福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将公车挂在个人名下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6月,刘春福违规为亲属申办低保补助,共领取补助金1.3万元;2006年6月,刘春福违规将新胜居购置的公车挂在司机个人名下。2013年至2015年,该村有14笔支出以收据或白条形式入账。石横镇党委给予刘春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重要举措,上下联动、持续加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排查系统、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改纠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严格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线索办理拖拉的,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突出而没有及时查处的,对包庇被举报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以及具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