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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观察:新疆出台政策 限制非克拉玛依户籍少数民族在克拉玛依就业

2016年07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72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刘巧琳转自2016年4月11日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4月26日 转载)作者:konchi(维吾尔在线通讯员)
克拉玛依市有一项政策性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人员,需按少数民族自然人口比例招收本市少数民族失业人员。此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其实有很大的欺骗性,限制了其他地区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到克拉玛依就业发展。
(博讯 boxun.com)
克拉玛依市是新疆典型的移民城市,主要靠丰富的石油资源得以发展。“克拉玛依”一词系维吾尔语(Qaramay)“黑油”的音译。1955年克拉玛依大油田开采之前,克拉玛依的主要人口结构为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1955年随着油田生产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克拉玛依吸收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移民,人口不断增加。由于迁来的移民主要是汉族,本地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要么在下降,要么保持勉强的不下降,基本上都是20%上下。

目前,克拉玛依市已经发展成为GDP全国靠前的石油城市。国企在全市经济中占很大的比重。按道理来讲,国企有很强的社会责任带动本地经济发展,解决本地就业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造福。因为那些企业吃的就是当地的自然资源。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克拉玛依的大企业做得远远不够,非常不够。不但没有吸收本地劳动力,反而出台有以上欺骗性的政策排斥克拉玛依以及全疆少数民族人员,限制他们到克拉玛依就业发展。

并且,在此方面克拉玛依并不是一个特例。类似制度性排斥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现象在北疆的石河子、奎屯等兵团城市也较为普遍。新疆当局要想实现整个新疆的繁荣发展和长期稳定,必需在平衡发展上采取有力措施。当局应该鼓励南疆地区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剩余劳动力到北疆城市就业发展,以实现“内部问题内部解决”,而不是制度性排斥和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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