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知乎网
2000年,辽宁沈阳曾出现过一个“黑帮老大”刘涌。当年的刘涌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刘涌案在全国几乎家喻户晓、令人痛恨。然而如今的沈阳市于洪区,一名外号叫“王大拿”的刑满释放人员王佐奎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自拟一份《通知》告示,凭着告示上自己摁的手印就能像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一样,纠集30多名黑社会打手,强行赶走丁香公司真正的自然人独资股东、法定代表人李君及公司所有员工。王佐奎的强抢行为竟公然在辽宁大地上演而被告知是经济纠纷!
据丁香公司负责人反映:在事发当时,丁香公司员工也曾阻止王佐奎等人进入公司,同时向沈阳市公安局110报警,接警后,沈阳市于洪区公安分局迎宾路派出所警察赶到事发现场,可是现场处置令人惊诧:出警警察不但没有制止王佐奎等人的非法闯入、强占行为,反而要求丁香公司的员工离开公司跟他们到派出所,把组织强抢的王佐奎等人留在公司。警察说局里认为这是经济纠纷,不归公安机关管,让丁香公司去法院打官司解决。从2018年1月10日始至今日,王佐奎等人开始在强抢的丁香公司上班、指派打手强行收取商户的租金。而丁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君及她的员工只好在市场大门外的面包车里挂个横幅临时办公。在中央正在部署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行动的今天,王佐奎等黑恶势力顶风作案,肆无忌惮,令人瞠目!
2005年,辽宁沈阳李君的老公王忠绪投资数千万元,在沈阳于洪区于洪街道丁香村建起了占地300多亩的自然人独资企业——沈阳丁香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钢材有限公司废旧钢材市场,公司股东只有王忠绪一人。王忠绪因病于2016年2月不幸去世,李君从美国回来接管了老公创办的丁香公司,并于2016年4月依法变更丁香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自己(股东只有李君一人)。李君接管丁香公司刚2个月,王忠绪当时聘用的管理人员王佐奎就多次找李君索要丁香公司的40%股权,借口是李君的老公王忠绪曾口头答应给他丁香公司40%的股权,可是王忠绪始终拿不出关于丁香公司40%股权的任何证据和证明材料。面对王佐奎的无理要求,李君断然拒绝。这惹恼了曾经因“607”涉黑专案被判处过4年有期徒刑的王佐奎。2017年1月,临近丁香公司每年2月收取租金的时间,王佐奎就纠集打手暴力抢过公司市场。当时丁香公司员工报警后,警察及时出警制止了他们的强占行为,把王佐奎等人赶走了。2017年6月25日王佐奎以原告的身份向于洪区法院起诉丁香公司和李君,诉求王佐奎是沈阳丁香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钢材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40%的股权。并要求丁香公司和李君办理公司变更工商登记事项,将王佐奎登记为公司股东。于洪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依法驳回王佐奎的诉讼请求,王佐奎从败诉的法律文书中断章取义,给自己杜撰出一个丁香公司“合伙人”的身份,并找律师以合伙人的名义起草一份法律意见书。2018年1月10日,王佐奎等人再次故伎重演,王佐奎、李明带着三十余人猛然冲击丁香公司,公然强抢占领市场。王佐奎等人在警察出警在场的情况下强抢占领公司、市场成功,将丁香公司全部人员赶出了公司和市场。
对于王佐奎等涉黑势力的暴力强抢行为,李君和代理律师多次向有关部门控告举报,2018年2月26日,于洪分局领导指示迎宾派出所保护丁香公司合法经营,让丁香公司员工回到公司,赶走王佐奎等黑恶势力,从早9:00至晚21:30分,在于洪区公安分局主管局长三次到现场的情况下,李君和公司员工也没能回到公司,强占丁香公司的王佐奎等人依然在公司里大摇大摆的“办公”,直到今天依然如此。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王佐奎一伙强抢公司,敲诈勒索业户,强行收取超过500万元的业户租金。
如今,国家自上而下高压打击黑恶势力,除暴安良。而沈阳市于洪区王佐奎组织30多名黑恶势力,光天化日之下编造借口强抢合法经营的丁香公司,于洪区公安分局迎宾路派出所个别领导和民警对王佐奎等黑恶势力的强强行为故意庇护、甚至是将合法经营的丁香公司人员带到派出所,给王佐奎等黑恶势力以可乘之机。
记者在丁香公司废旧钢材市场办公室楼下,看到了赫然张贴在门口的王佐奎自己发布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通知
致:沈阳丁香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钢材有限公司
鉴于你司及你司法定代表人李君发生侵占丁香市场财产及侵害所有权人权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合伙人王佐奎先生及吉峻峰先生、王忠绪先生(已故)的合法权益。现将合伙人会议决定通知您司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0日起。撤销你司及其相关人员对丁香市场具有的全部权利。
二、自2018年1月10日起你司及其相关人员已无权占用丁香市场内的所有财务。
三、自2018年1月10日起三日内,请你司及相关人员将占有或使用的所有财产财务账册、擅自收取的全部租金及所有经营的档案资料交还至王佐奎先生处。
四、请你司法定代表人李君及财务人员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到市场办公室集合。配合王佐奎先生或其授权人员或公司核对。清算市场财务情况。
五、自2018年1月10日起,未经王佐奎先生允许,禁止你司及相关人员进入丁香市场。
六、如你司或相关人员不履行上述义务,权利人将追究你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通知人:王佐奎
2018年1月9日
面对如此有悖常理、践踏法律的所谓的王佐奎先生的“通知”,记者感到这样的行为实在是胆大妄为至极!然而,就是这样一张公开挑战人伦道德和国家法律底线的通知,竟然让这位王佐奎“先生”绕过法院,绕过公安,独自带领三十多名黑社会成员强占成功!这似乎是对辽宁沈阳乃至中国司法极大的侮辱和蔑视!
是什么力量能使恶人的强占目的得逞?据丁香公司代理律师透露:丁香公司掌握有王佐奎利用公司资金转账给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某些领导190万元的存根和银行流水证据!这也许就是王佐奎用金钱买通的恶行背后的靠山吧?
王佐奎,沈阳市于洪区道北官村人,绰号“王大拿”。2007年4月曾因参与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包庇、纵容郝万春、郝万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行贿受贿罪等,被于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佐奎正是2005年轰动全国的郝万春、郝万顺黑社会性质迫害韩国商人周勇案件的成员之一。一个如此劣迹斑斑、臭名昭著之人,竟然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继续强抢、强占丁香公司李君独资经营的废旧钢材市场。王佐奎的强占行为没有受到依法打击,其恶行竟然在辽宁大地如毒瘤滋生。如今,全国上下扫黑除恶蔚然成风,我们坚信:王佐奎强占丁香市场的恶行一定会受到法律应有的严惩!
对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王佐奎组织30多名黑恶势力强行抢占丁香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钢材有限公司废旧钢材市场的恶行,法律何时才能惩治罪犯、还受害人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