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慧转自维权网
哎乌:郭飞雄遭受酷刑报告(2016年7月9日)
郭飞雄先生两次入狱。2006至2011年第一次入狱,刑期五年;2013年8月8日第二次入狱至今,刑期六年。郭飞雄呆过6个看过所和监狱,被提审过200多次,有时是一天数次,甚至有时是用担架抬着去被审讯的。
第一次入狱期间,在梅州监狱和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辗转期间,受过如下酷刑(部分统计):
1、疲劳审讯13个日夜,不許睡觉。
2、戴脚镣100多天。
3、被手脚穿插固定銬在木板床上42天,全身不能弯曲。
4、被拔头发、搔痒侮辱达20多天。
5、被黑头套,在秘密关押地点暴打。
6、坐老虎凳。
7、被反吊双手悬空,靠双手肩关节支撐全身的重量。
8、被辦案警察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
9、被与死刑犯关在一起,死刑犯威胁要挖他眼睛,不得已奋力砸破窗戶玻璃与之抗爭。
10、在梅州监狱:被当着几百个犯人暴打,被踢得滚下楼梯,直到犯人一齐喊停,才作罢。
2013年8月8日被秘密抓捕后,在广州天河看守所关押的两年半期间遭受的酷刑:
1、长期吃不饱买不到吃的加餐,长年晒不到太阳,环境潮湿拥挤,关在人口超标一倍的囚室,人均占地不到一平米。
2、约两年半不放风,没有一分钟身体活动。
3、被带黑头套、上背铐、带脚镣。手铐深陷入肉,铐伤手腕。脚镣过紧要伤及血管,致左脚神麻木两个多月。后来,又被法警踩伤一只脚。
进阳春监狱后,遭受过如下酷刑:
1、就医权被侵害:2016年4月26日,传出消息,郭飞雄断续便血约一年、进阳春监狱后,口腔、咽部间断出血,郭本人和家人多次要求体检和治疗,均被拒绝或不获同意。4月7日,郭飞雄住进阳春监狱医院,4月19日大量便血,见到看守站起来都困难,行走不稳。郭入院28昼夜,赵家当局任其自生自灭。
2、在绝食接力声援他后,把他从4人小囚室换到更小的12人囚室。
3、强制剃光头。
4、 侵犯隐私权的强制肛检、全程摄录,称要公开到网络。
5、要求他见到警察,要抱头蹲下象个虫子。(狱警语)
6、郭飞雄绝食以后,狱方对其侮辱性小动作不断。
7、扣押孩子的去信4个月。
8、被探视权的侵害:规定家人只能一个月探视一次。葛永喜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要求见而被拒绝,张磊律师的一次会见,在约2分钟时,被强行结束。
8、生命健康权的继续被侵害:在郭飞雄绝食约1个月时,体重较被捕前下降约三分之一,郭的姐姐谋求见面劝他停止绝食,被横加阻拦,并于6月13日至15日,要求面见弟弟劝说进食,三次被监狱拒绝,并拦在了监狱外。
目前郭飞雄绝食61天了,他的生命体征,没有人知道。外界得不到他的消息,已第19天了。郭飞雄曾说过:“在梅州监狱,我被暴打。在这里,我可能连命都没了。”阳春监狱的做法,正在印证郭飞雄的担心,并非多余。
2016年7月9日 哎乌整理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