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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观察】闫莲娥控告安阳马头涧乡镇政府暴力征地、毁坏果树打伤农民

2016年07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121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我叫闫莲娥,是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河大队黄小屯村民,现就2015年7月26日镇政府及村干部暴力征地,强行铲毁果树、秋苗一事,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内容:

1、镇政府领导及村干部暴力征地,毁坏果树、秋苗,实属目无国法

7月26日(周日)14时左右,黄小屯村两委干部带领镇政府领导和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约有百十余人),动用两台大型装载机,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我村十余户村民的耕地中进行破坏性施工,其中包括我家的两亩多地,后村民们闻讯陆续赶来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但镇政府领导及村干部却无视国家法律,公然带领大量不明身份人员,甚至动用两台大型装载机对庄稼及果树进行破坏性施工,视人民的财产于不顾,更不要说保护人民的利益,造成50余亩耕地被毁,还振振有词的声称是要修路。即便是根据规划需要征收土地,也应当按照法律程序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告后组织实施,由村民到当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补偿登记。而镇政府领导及村干部却不由分说,在事先没有经过任何通知或公告的情况下,更不要说与村民就占用耕地的问题进行协商或达成协议了,上来就直接见苗就拔,见树就毁。我的家人及其他村民为使庄稼、果树免遭破坏,用身体奋力阻挡,但因他们人多势众,将我们摁翻在地,对我们拳打脚踢,将我们的衣服撕烂,手机踩坏(有相片为证),其卑劣行径和土匪、强盗又有何区别?

事后,他们又勾结公安机关,将我丈夫赵金城和我儿子赵大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他们毁坏庄稼、果树,对村民拳打脚踢,撕衣服就是在执行公务吗?我家人及村民保护庄稼就被认定为妨碍公务。实属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2、恳请领导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还耕地于村民,还公道于民心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镇政府领导和村干部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暴力征地,毁坏庄稼、果树,其如此嚣张跋扈的视国家法律于不顾,利用职权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勾当已严重的触犯了法律,涉及刑事犯罪。给村民带来极大的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核心利益不受非法侵犯,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请求上级领导明察秋毫,彻查此事,清除害群之马,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严惩,以平民愤,正国威,彰显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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