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威转自博讯网
下乡精准扶贫,在走访的贫困户家就餐,扶贫干部与村小组长喝了白酒后,各自骑摩托车离开。未料,村小组长在回家途中,竟撞上了路边一木柴堆,被一根尖树枝戳透胸口身亡。
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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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长骑摩托车撞上路边柴堆
今年40岁的李明亮,是镇巴县碾子镇新庙村新庙组的小组长。
7月2日早晨6时许,李明亮临出门时,给17岁的大儿子交代:“我跟扶贫干部下乡精准扶贫,你要照看好弟弟。”李明亮的大儿子上高二,小儿子今年10岁。
李明亮的邻居毛成刚说,当天中午12时49分,他接到亲戚的电话说,“李明亮出事了。”
毛成刚说,事发地是距离村委会不到2公里的一处马路边,当时李明亮躺在地上,胸口和地上全是血迹,摩托车钻倒在路边木柴堆中。
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看到,事发现场为一户村民家门前的村道旁,道路不足7米宽,路边堆放着一堆树枝。
毛成刚说,这条路是村委会到碾子镇的必经之路,事发当天,李明亮骑着摩托车从村委会回家途经此处时,被一根伸出的尖树枝戳中胸口后,当场身亡。
李明亮的妻弟周从军说,事发前,李明亮和镇巴县疾控中心下派村里的扶贫第一书记周大旭曾走访了5家重点贫困户,在一户贫困户家中就餐后回家途中发生了意外。
调查
曾在一贫困户家中喝过白酒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镇巴县碾子镇新庙村是典型的贫困山村,从去年起,镇巴县疾控中心就与新庙村结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对子。
而今年61岁的周大旭,正是镇巴县疾控中心派驻新庙村的扶贫第一书记。村民唐春值说,2日上午10时许,村小组长李明亮和周大旭一同来到他家,对他家如何脱贫进行了实地调查后留下吃饭,席间,他还拿出了一瓶白酒。“周书记和李明亮一人喝了二三两。”唐春值说,吃完饭后,李明亮和周大旭去村委会,从村委会出来后,各自骑着摩托车离开。
“当天我们给周大旭做过笔录,他承认当天在村民家吃饭并喝了酒。”镇巴县公安局碾子派出所一位民警说。
5日下午,碾子镇政府一位负责人说,“周大旭确实是新庙村的扶贫第一书记,从去年7月就已经到村上驻点扶贫了。”
这位负责人说,周大旭为镇巴县疾控中心结核病科一名普通干部,他们之前曾多次开会要求,干部下乡一定要注意安全,“减少饮酒”,没想到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律师
村干部因公受伤害难认定工伤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对象是“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村干部不属于上述对象范围,因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镇巴县疾控中心和碾子镇政府到新庙村精准扶贫,这是他们的重要工作。”常敏安说,因此,村干部因执行公务受到人身损害,如果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请求村委会、镇政府和镇巴县疾控中心等应在受益范围内予以补偿。
常敏安说,这一事件也凸显了我国法律上的一个盲点。“不管如何,村民委员会是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千头万绪的工作,作为这一群体涉及工伤的有关合法权益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常敏安说,为村干部办理工伤保险等,这在其他地方已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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