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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李凤华:公安才是真正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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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6月28日 来稿)
共产党的警察,忠诚于黑社会?还是警察原本就是黑社会?强迫交易房地产,警匪入室打砸抢偷,造成一残七伤,合法住宅被决水断电:83次报警无人管;警察是人渣、还是官匪是一家、同流合污?
控告人: 赵 云,男、汉族、1964年生,409号河北省高碑店市,方官镇方官村409号
控告人: 李凤华,女、汉族、1967年生与赵云夫妻关系;电话1501709839
被控告人:赵田,男、汉族、1955年生,与控告人同村。
被控告人,赵洪亮,男,汉族,1975年生与赵田父子关系。
被控告人,王胜利,男,汉族,原高碑店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民警。
被控告人,李振平:原高碑店市公安局:法人代表,职务:局长:
被控告人,田国江:原高碑店市公安局:法人代表,职务:局长:
被控告人,刘晓明:现任高碑店市公安局:法人代表,职务:局长:
被控告人:原方官镇派出所所长杨建东;现任高碑店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被控告人,张承聘,河北省公安厅信访副厅长:
案件起因: 2006年6月15日上午8点45分:河北省高碑店市方官村村民赵田仰仗其两个女婿在高碑店市“人大代表”黑恶势力头目刘海芬 (绰号:刘三姐)手下当打手的关系;在2004/2005年里多次纠缠强迫交易李凤华家(国土出让)的八间商业门市房地产,因遭拒绝而怀恨。
在2006年利用麦收农忙,经刘海芬与在高碑店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当所长的女儿(许燕)共同谋划,由赵田之子赵洪亮、女婿王伟伙同高碑店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干警(王胜利、史长伟)等三十多名歹徒、驾驶冀O--14643警用牌照、黑色桑塔納2000型轿车等七辆车为作案交通工具,对李凤华家实施“有组织、有预谋”并在十九天里五次私闯两户民宅,持刀入室打、砸、抢、偷等暴力犯罪,并造成一人被打重伤残(赵云左眼睛失明)七人致伤,直接毁坏公私财物经济价值五万八千多元。赵洪亮、王伟分别手持砍刀暴力抢劫索尼录像机一部、抢夺联想手机一部、赵洪亮持刀抢夺穿镰等物品。
为了长期控制该住宅“赵田父子翁婿等团伙在对李凤华家打、砸、抢、偷犯罪后,以种地为名、再将李凤华家住宅的吃水浇地两用井、排污井违法填埋、将住宅出入道路毁掉、又把该住宅八间房屋内的电源线全部毁坏、后将厕所用铲车推倒、并翻墙入室大肆盗窃贵重财物”等等。此案虽经多人以各种方式共计83次报警报案,每次接警后,公安始终不出警。十年来,从高碑店市公安局直至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对此案始终无人管,在当地社会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给高碑店市方官镇下辖的53个自然村的人民群众带来极度的恐惧和不安。
事实理由如下:
1:案发当时的第一任公安局长李振平造假如下:毁证据制造阴阳案;人民公安祸国乱法:
案件发生后,高碑店市公安局首先为包庇下属机关民警与黑社会组织勾连犯罪的刑事罪行;强制赵云、李凤华、赵红亮三人在没有取得鉴定资格证的“私营、民营企业”(原:高碑店市公安局法医院)做司法鉴定;把赵云被打失明的左眼睛故意漏鉴后,虚构轻微伤鉴定结论书。相关证据图片附后:
2: 2006年10月,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李凤华曾向公安机关提供的六名目击证人之中的杨春国、杨建父子,被方官派出所所长杨建东故意透露给罪犯赵田,导致杨春国、杨健父子遭到赵田、赵洪亮、王伟父子翁婿等人入室暴力痛打和恐吓,使其他人因惧怕而不敢为本案作证。
3:李凤华依法上访160天后,高碑店市公安局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唆使没有取得鉴证资质人员(陈立涛、焦燕)偷偷伪造978元涉案损毁公私财物评估鉴定结论书【因为当时;河北省规定“毁坏公私财物立案标准按照盗窃罪一千元立刑事案”】
收到978元物损鉴证结论书;李凤华不服:当场提出重新勘验鉴证申请书,经两级行政机关签字盖章后;高碑店市公安局长耍无赖,以权压法强权阻挠重新鉴证涉案资产。使警匪勾结恶势力罪犯团伙再次逃避刑事移交和司法审判。相关证据图片附后:
4:案发283天后,高碑店市公安局与本市农业局武会深副局长搞部门串通,共同帮助罪犯赵田伪造假文书(高碑店市农业局土地仲裁情况说明);企图将一桩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案转稼成土地纠纷,后被李凤华控告戳穿。相关证据图片附后:
5:李凤华依法上访十多年来,该案始终未经司法机关勘验现场、技术拍照、提取指纹、收集犯罪证据、调查核实、走访、未经查证犯罪人具体人数、作案凶器、犯罪交通工具,落实被抢劫、抢夺财物的下落、为了给镀金局长李振平升官调转擦屁股,于案件发生312天后的2007年4月27日,高碑店市公安局不顾程序违法,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12天后,为敷衍信访人又为法做出维持不立案决定的《复议决定书》。
6:第二任局长田国江造假如下;案件发生417天,高碑店市公安局首次向证人调查取证,在明知道罪犯持刀抢劫伤人的事实后,方官派出所所长杨建东恶意销毁2007年9月6日证人刘强的真实证言笔录后,11月杨建东所长利用职权便利,违法扣押刘强二代身份证,待其索要身份证之际,杨建东在其办公室威逼、教唆证人刘强作伪证,帮助刑事犯罪的歹徒脱罪。
之后,杨建东所长又故伎重演,教唆方官村主任范水林做对罪犯有利的证言,因遭到范水林正义的拒绝而阴谋没有得逞。杨建东所长还利用职权之便,销毁、隐匿当年录像师车建宇向方官派出所报案的笔录等职务犯罪行为。有关杨建东所长威逼、教唆刘强、范水林二人作假证言的行为有证人证言和录音光盘为证。
7:因李凤华多渠道不停地逐级上访,于案件发生514天高碑店市公安局做出《信访答复意见书》全文六项答复理由;前四项答复理由字字句句造假。
2007年11月、2009年7月16日河北保定市公安局(时冬红、王章泽)两位处长两次受理李凤华《行政复查申请案》在已知高碑店市公安局根本无法提供当初作出信访答复的证据依据后,在本《行政复查案》中徇私舞弊,九年多未做出《行政复查答复意见书》。他们已经构成知法、懂法、乱法、违法以权谋私的共同犯罪行为。
8:在案件发生515天后,高碑店市公安局首次交出本案八名犯罪人。只将七名罪犯以罚代刑的处罚文书交给李凤华后,便没有了下文。
部门串通、公权私用、捏造伪证构陷无辜进牢狱:
9:为阻止李凤华依法上访,揭露警匪勾结犯罪真相。高碑店市公安局第二任局长田国江又勾结本市检察院合谋伪造《同意公安不立案》的白条,后高碑店市公安局以此为借口,将无罪的赵云违法劳教一年。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据附后!
10:2009年12月高碑店市公安局用日立牌摄像机冒名顶替当年被罪犯持刀抢劫的索尼录像机,在北京维修,后以1780元维修费的价格变造经济评估价值。高碑店市公安局故意将同一个犯罪现场损毁的财物,故意分两次做经济评估、前后相差三年半时间。附图片!
11: 2010年3月,在案件发生1365天之后,高碑店市公安局第二次交出两名罪犯。案件至此,在先后已落实的十名罪犯里,已确定王胜利和史长伟二人当年是在高碑店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任职。却无人依法追究二人的犯罪行为。
12:河北省委政法委在2010年将全省一万八千件信访积案进行评查,李凤华的案件评查结果出来后,河北省公安厅张承聘副厅长因害怕李凤华拿到本案“警察与黑社会组织勾连犯罪的强有力证据”,至今拒绝向李凤华送达案件评查结论书。
13: 包案厅长违法口头结案,他为官原来是为人民币服务的:
2012年2月6日,河北省政法委推行问责制、厅级领导包案大接访,六十天给解决问题。
2月23日张承聘副厅长作为厅级包案领导接谈李凤华,60天后,2012年4月23日李凤华的案件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被包案的张承聘副厅长以土地纠纷“口头结案”。至今,河北省三级公安都无法拿出本案土地纠纷的证据依据。而河北省公安厅和张承聘副厅长至今更是拒绝向李凤华出具“结案”文书。附图片!
14:就在李凤华的冤案被张承聘副厅长口头结案的92天后,2012年7月25日张承聘副厅长未征得李凤华是否同意“以经济赔偿解决本案”,背着李凤华,冒着酷暑驱车200多公里,来到高碑店市方官村、偷偷会见罪犯赵田夫妇。张承聘副厅长以解决案件为由,亲口向罪犯赵田索要五十万元人民币后,悄悄溜回河北省公安厅,从此,张承聘副厅长再也不接谈李凤华,更不敢再过问此案。致该案被河北省三级公安机关造假、谎报、瞒报十年多一直无人管!
有关这起案件的详情;当事人李凤华呼吁各界有正义感的媒体广泛曝光!
此致!
联系人:李凤华
电话1501070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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