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转自天涯社区
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的上访人张艳敏,我的电话:13846764848.2009年因父亲(张洪,北林区新生国有林场退休职工)工资待遇和自身医疗事故案(已解决)而上访,父亲是1946年当兵的建国前的老职工,档案中有批件,单位不给兑现,35年工龄单位强行给间断成32年,并按照49年9月10月11月不等参加工作进行审批工资,80年退休时已经是高级营林工(6级),1999年以后全按初级工进行上报审批工资,档案中还缺少近20张工资审批表。我按正常信访程序走上访,被北林区信访局鸿秀义(原局长)违背信访程序(在120个工作日里没有初级答复的情况下就给出复查意见书,更何况我还没交复查申请)不能进行正常复查复核而报呈终结。
2012年11月11日我和姐姐(张彦平)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医疗事故留下后遗症),在排队挂号时被北林区信访局张局长和林业局孔局长及北林区检察院王副检察长带领近十人开着警车(黑M020A警)截住,我告诉他们:我们是来看病的,如果不信可以全程跟着,他们就给北林区信访局长鸿秀义打电话,时间不长又来四个陌生人,在他们的指示下将我和姐姐强行抓上警车,在抬我时我的腰部L4椎体被摔成滑脱(后期诊断)腹腔出血(子宫做过背包式缝合手术,腹腔大面积粘链),当时就有腹部疼痛走血现象,把我们拉到他们住地门前(中欣斯特威宾馆)时我报了警,警察来到后看了他们的工作证,记录了我们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我要求去医院做检查,警察告诉我:他们都是政府工作人员会带你去医院的。结果警察走后他们连夜将我们拉回北林区公安分局,不允许我去医院治疗,在没有任何笔录的情况下,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对我实施拘留十日,将我和姐姐单独关押在4号房间,我腰部疼痛不能下地,腹部疼痛不能进食,八天时间没有输液、没有彩超影像检查,85岁身体非常健康的父亲(从没有住过一天医院)知道我看病被打伤关押在拘留所里不能外出治疗时,急的鼻子流血不止冤死在家中,因为我家里丈夫是严重的心脏病人(三级高危),还有四岁的脑瘫孩子需要照顾。丈夫给拘留所打电话,拘留所的领导让我丈夫拿着死亡证明,才肯放我和姐姐回家料理后事。
2013年因我的病情加重,到医院检查才知道腰椎滑脱是外力造成的,腹腔粘链加重经常腹部疼痛积液过多,这两种病都需要手术治疗,北林区政府无人敢承担这个责任。病情至今都没有得到治疗,2015年6月3日在绥化市人民医院MRI检查:L4椎体1度滑脱;L4-5、L5-S1椎间纤维环断裂、突出;腰椎退行性改变。
面对截访造成的后果,相关人员只是平调工作(从信访局调到人大、有的高升到省里)这就是领导的责任吗??我的案件得不到公正,伤害的得不带治疗,违法的应在违法,犯罪的应在逍遥。2012年至今已经被拘留六次,在万般无奈之下再次向网络求助,谁来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