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本网获悉:2015年11月2日,靖边采油厂全体退休的合同采油工的21位代表再次到西安,到陕西省政府上访,11月3日,靖边采油厂的劳资科长等人到了西安,仍然答复说:有关他们退休、养老待遇及工作期间工资待遇的问题,厂方已经处理过了,不做改变。
近年来,靖边采油厂退休合同采油工到靖边县政府、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政府上访,问题没解决。他们到北京上访三次了,国务院信访局叫他们回靖边县处理,靖边县采油厂拒不改变不公正的态度。
靖边采油厂退休合同采油工介绍说:“我们这二百多人是陕西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的采油工,2003年6月前后进厂,在采油一线工作了12年左右,从2007年起缴纳了社会养老统筹金。从2014年起,我们陆续到了退休年龄时,就被采油厂终止工作合同回家,厂方只给每人发了三、五万元的钱,算是打发费,退休后的养老、医疗待遇都没有,使我们退休后生活陷于困境,哪里能谈得上退出工作后休息养老?
除了养老待遇被剥夺外,我们在工作时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还很多:
我们工作十多年,每天24小时吃住在野外黄土山上、河沟里、沙漠地里,为采油操作,为油井护卫、保养、值守,远离家人,从来没有在国家法定的新年、五
一、国庆等节假日休息过,国家规定的这些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也从来没有给我们发过;
采油工属于有害气体危害工种,国家规定每年每个工人要休假115天,而我们工作期间每月只休假3至5天,每年不超过60天,有55天的法定休假日被剥夺,这55天的加班费也从未发过;
按规定,我们一线采油工除工资外,每月每人有500元的原油补贴,我们十多年从未领到过;
我们是合同临时工,退休时每月工资2000元,而同时的合同正式工工资是四五千元,正式工是临时工工资的两三倍,这明显严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
为我们遭遇的这些不公正待遇,我们与靖边采油厂协商,厂方坚持不公正的态度;我们向靖边县劳动仲裁机构和靖边县法院投诉,县仲裁机构和县法院答复说他们只有裁定或判决工作期间最后两年纠纷的权利,给我们仲裁或判决每人约2万元的补偿,是两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少休假55天的补偿,我们不接受,没有领这笔补偿款,因为原油补贴、不同工同酬的问题没有补偿;应补偿的是十多年的欠薪,而不是2年;退休和医保问题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