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锡锋转自博讯网
广东维权人士李小玲于2017年5月17日下午,按约前往珠海市中级法院办理材料递交手续。由于工作人员拒收李小玲应约提交原件核实后没问题的材料,故意刁难。当李小玲准备离开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后悔已收取李小玲材料,想把材料退回给李小玲并要求收回回执单,李小玲不同意,后被五六个法警围困法院、限制其人身自由。
当晚20时许,李小玲出现头晕、眼痛症状,21时许,李小玲出现头疼眼疼加速并呕吐,以及青光眼症状,李小玲迅速要求警方速送其到医院治疗并持续要求紧急送往医院医治,但警方故意拖延,并把疼痛至半昏迷的李小玲进行采集,一直强行给其做笔录,直到约凌晨三点(李小玲因半昏迷无法确认时间)把已经几度呕吐的李小玲送至香洲区人民医院急诊室后,警察随即离开。
医生诊断后指出病情延误太久已李小玲左眼已失明,目前无钱医治。